第74章 一人得道,仙及鸡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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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早,方舟市中院,刑事庭。

顾辙是傍晚从魔都起飞的航班,飞一夜多一点,14个小时后抵达旧金山,到旧金山时也是夜里。

所以白天的时间他不用急,午饭前去魔都就行。上午可以先处理一点自己的事情。

当时国内飞米国的航班基本上都是从魔都浦东起飞的,方舟市这种小地方没航班。

如果要去纽约的话,中间肯定要停一站,要么停东京,要么停旧金山/洛杉矶,否则波音747的油料续航都不够。顾辙是去旧金山,才能选刚好直达的。

上午九点,顾辙早早来到刑事庭,旁听了魏一平等人案子的首次开庭——受审的不光有魏一平,还有给他塞钱的掮客陈凡,还有窃取科研机密一方的一名管理人员。

商业间谍类案件,肯定会涉及商业机密,所以都是不公开审理的。

但顾辙是受害公司的老板,相当于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也是一方当事人。

无论多保密的刑事案件,受害人肯定有权旁听。

案子涉及的到的人有三个,所以比较复杂,罪名也不同,没有当庭判决。首次开庭只是把事实认定部分搞清楚了,然后宣布择期宣判。

刑事庭负责处理商业类犯罪的新审判员,居然还是顾辙认识的秦暖。

前年和去年顾辙来方舟中院打官司的时候,秦暖都还只是跟着潘筱婷混的书记员,没想到今年再来,终于成了助理审判员。

审理结束后,在走廊上相遇时,秦暖还很客气地喊住了顾辙,并且对他表达了感谢:

“顾总,其实我还挺感谢您的,去年为您经办的那两个大案子,最后都上了司考真题,没想到知识产权法都能在卷四六道大题里占一道,真是前所未有。我这种做书记员时专攻知识产权案的,算是赚到了。”

秦暖说这话时,旁边还有几个同事,闻言也都过来对顾辙表示感谢,似乎都是去年刚过考的——当然了,也并不都是去年考完后,才刚当上法官的,也有之前已经当了法官,先上车后补票,就等着过考后转正升职称。

顾辙也算是功德无量了,白送了自己常来的法院的工作人员们,一道大题真题。

法考每年的卷四都是六道大题、150分分值。

顾辙这道大题可以论述的点很多,加上前三卷上跟顾辙几个案子相涉的一道多选题,加起来差不多也值30分了。

对于360分过考的人而言,30分很值钱。

顾辙闻言,却是云淡风轻,一点都没有在闲杂人等面前装逼的快感:

“这是你们自己学习好,跟我没关系。我今天就是快出国留学了,听说刚好开庭在即,过来看一眼。

唉,我也是作茧自缚,本来想派个人来旁听,结果想起是我自己申请的不公开,再给公司其他人旁听授权还要手续,只好自己来了。”

商业秘密类案的不公开审理,并非法定不公开,而是申请不公开。顾辙之前依常规随手申请了,事到临头才发现临时改主意让手下来听还麻烦。

只有他是天元科技的绝对大股东、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他本人来不需要额外手续。

否则,秦暖这些小角色,如今哪里还有资格和机会、蒙顾爷亲自莅临视察。

几个年轻法官听了顾辙的话,也立刻抓到了一个关键信息点。秦暖低声惊呼:

“您还要出国读书啊?真是年轻有为、好学不辍。我一直以为您这样的,学历已经无所谓了。”

在她们眼中,顾辙的东海大学本科,也就随便混混好了,哪怕一天课不去上,东海大学也会让他毕业。

谁知他居然还那么有追求,还要再出国读研究生,真是上进啊。

秦暖等人惭愧不已,就差冒出崇拜的十字星光眼了。

顾辙随和一笑:“这有什么?别跟我套近乎了,不然下次再有案子,你们就该回避了。”

秦暖不以为意地一笑:“不至于,我都调到刑事庭了,相信顾总这边,以后不会再有刑事案件了,有官司也是民商事的,潘姐跟您保持距离就够了。我有问题时,还要多多请教呢。”

大家都是懂行的,心里清楚,顾辙这次的商业间谍案子,就是立个威。

魏一平进去过之后,以后天元科技其他研究人员,肯定会噤若寒蝉,顾辙的驭下之术,也能张弛有度,将来哪里还有机会再犯同类的案子。

怕是竞争对手拿个一千万甚至那一座京城的别墅来,都买不通叛徒了。毕竟一时收受的钱财虽然爽,可真到了案发的时候,还是会吐出来的。

有顾辙这么有手腕的老板,明察秋毫洞明烛照,又不可能“一人坐牢全家享福”,把赃款拿稳拿久拿住。

顾辙也笑了,随和反问:“对了,你怎么想到调到刑庭的,跟潘姐在民三庭审体面案子不好么?”

秦暖很是得意地卖弄:“那不一样,民三庭已经有潘姐那么强的实力派了,也用不上我处理疑难杂症啊,我也没这本事。

刑庭诉讼费低不出成绩,但刑庭可以允许助理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啊,我要不是来刑庭,就我这过完年刚拿到助理资格的菜鸟,能像今天这样一个人审案子么?”

顾辙一想也对。

《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二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第44条又规定:“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

所以,在民事案件领域,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审判长必须是“审判员”职称级别以上的。

刚来前几年的新法官,没摘掉审判员前面的“助理”二字前,是不可能在民事领域当审判长的。

行政诉讼领域,也有类似的条款规定。

唯有刑事诉讼在这方面跟民事、行政都不一样。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助理审判员可否作为合议庭成员并担任审判长问题的批复》,“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

所以,刑庭的助理审判员是能当审判长、也能单独审案子的,可以不用给转正的审判员打下手。

(注:目前我国对于刑事诉讼领域、助理审判员能独任审案的相关规定,主要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175条:

审判长由审判员担任。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并可以担任审判长。

但是,这个司法解释是2012年11月5日通过的。书中才2004年4月,所以当时适用的还是1983年5月25日通过的老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助理审判员可否作为合议庭成员并担任审判长问题的批复》。

两者内容其实没变,新解释只是把零散的旧解释归纳总结起来。新解释2012年11月5日通过后,旧解释于2013年1月14日废止。)

顾辙也是对法律非常懂行的,只是略听半句,立刻就对秦暖这个小学渣微微刮目相看了。

没想到这家伙虽然读书不如潘筱婷厉害,死记硬背过法考需要取点巧。但是在为自己前途谋划方面,倒是一点都不含糊,

很会利用诉讼法和法院组织法的条款,找卷得相对不激烈的蓝海领域发展。

顾辙嘴角不由自主露出一丝懂行的邪恶笑意:“你可以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助理审判员可否作为合议庭成员并担任审判长问题的批复》玩得很溜嘛。”

而秦暖原本还是有一两分侥幸显摆的心态的,那种感觉,就像是一个司法考试培训班的小学生,想在授课老师面前展示自己的学习成果。

搞法律的人嘛,这也是难免的。比如二十年后的厚大法考班,多少人每天拿着偏题怪题请教张三,就想露个脸装个逼。

结果,听顾辙反应这么快,只是一句话之间,就点出了自己钻空子引用到的司法解释,秦暖不得不再次佩服得五体投地。

她擅用这个解释,那可是处心积虑运筹了很久的,查了好多文件,才为自己的前途规划得那么好。

可顾老板是事先不知情的,今天临时来旁听案子、闲聊提到这个话题,他都能瞬间反应过来,那水平和智商简直是没谁了。

这得是多老的积年阴险律师反应速度啊,这种人偏偏还是一个要去斯坦福搞科研的科学家,简直变态嘛。

唉,从计策到法务布局挖坑下套,到科研管理亲自研发,似乎顾老板什么都能统筹全局、观其大略,简直逆天。

这样的人不成大事谁成大事。

秦暖等几个年轻法官简直崇拜得不要不要了,她们也不可能再有案子跟顾辙交集,纷纷想中午请他吃个饭请教请教,反正也不怕将来回避。

但顾辙很绅士地表示:“谢了,我中午在魔都还有饭局约着,失陪了。”

顾辙说着,器宇轩昂地离开市中院,跨进适时开到门口的迈巴赫上,飘然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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