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大道至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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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如直接站了起来。当夭夭弹到曲子一半的时候,她甚至有种想立刻过去的冲动。

但最终,她又重新坐了回去,是啊,本身没有得到邀请就擅自来了,就已经是唐突了,这时候要是再过去打扰的话,就更是不好了。

相比起弹奏技巧,现在苏如觉得更为让她眼前一亮的,反而是这首曲的曲风。

是的!任何技巧,都不如创下这首曲的曲风,同时,她也在想着,究竟要是怎样的人,才能创造出如此有意思的曲风。

至于技巧……

技巧当然也很强,就她这么多年的经验,她从未听过有人如此弹奏。

这看似是瞎来,但是,暗地里却极有章法,绝不仅仅只是一句胡闹就能解释得通的。

而且……

这更是算不上什么靡靡之音。

是的!

要是这都算是靡靡之音,那恐怕这世界上就没有那首曲子不是靡靡之音了。

……

这首曲子的出现,对在座的所有人来说,自然是震撼的。

不少女孩子听得更是大气都不敢出,一曲奏罢,绮菱也是呆呆地坐在那里,看懵了。

事实上,《权御天下》的旋律并不多,颠来倒去,也就是那几句。

但是,夭夭却利用同一个旋律,右手有音高变化、手法变化,左手也相应地层层递进,助燃。

这让一首本身旋律十分简单的曲子,也变得十分有层次感。

第二,内容听上去很丰富,这是因为左手和弦变化多样,而且大面积出现切分音和副点。这样使乐句听上去更有弹性,但也加大伴奏难度。

因此,说《权御天下》的难度更高,并不是说说而已。

另外,为了让内容更加丰富,夭夭也是利用了左右手的主旋律轮转。

总之,这首曲子看似简单,然而在手法上,却是十分多样。像是左手的大撮小撮,还有琶音。像右手,除了琶音,还用到了些许轮指,至于摇指则用到了短摇和扫摇。

这些技巧,在绮菱看来,既简单,仿佛一看就会,但是你让她瞬间明白过来,仿佛又不是那么简单。

当然,更加可怕的是!

竟然有人能够将这些技巧完美地融合在一首曲子之中。

这才是最让人震惊的地方。

夭夭的筝技仿佛跟这个时代,不在同一个层面。

她就那么突兀地出现,然后,突兀地震惊了所有人!

……

高台上。

苏媚也是惊艳于今天的表演。

因为,这比之数日前的演奏,还要更上一层楼。

如果说数日前的演奏只有两个层次,那么今日便是有三个。

所以在弹奏结束后,苏媚也是跟苏如相视一笑,她苦笑着问道:“姐姐觉得如何?”

苏如回道:“万中无一的天才!”

确实!

在这辰都中,其他人什么水平,她还是很清楚的。

而且……

《权御天下》这首曲子还有一个更恐怖的地方便是,这首曲子,老少咸宜,反倒是跟那些一味地装高深、讲意境的不是一个路数。

当然,这并不是说《权御天下》就没有意境。

而是……

《权御天下》能够两者都兼顾。

恐怕,即便是平民百姓听了以后,都能有自己的感悟。

这首曲子,无形中把古筝的欣赏人群,也辐射到了平民百姓。

……

夭夭走了一条不一样的路。

在大家都在把古筝往琴的方向去靠的时候。

她却告诉大家,古筝自己有自己的特点。

古筝,本身就是出身于民间,它是属于平民的乐器。

那么,又何必要向贵族去靠。

去跟着谈论那些令人捉摸不透的“境界”、“修养、“哲学”、“心境”。

这曲一出。

隐隐间,竟然还带着一丝丝的大道至简的道理。

想到这里,苏如看向湖心的那人的时候,更是觉得不可思议了。

……

弹完了。

夭夭也是时候跟彩云一起去看房子了。

看到绮菱还呆呆地坐在那里,她也并没有打扰。

古筝的话……

想了想,还是等会回来了再拿吧。

然后,回头看了一眼彩云,紧接着,就跟彩云一起离开了。

绮菱想喊住她,不过嘴里蠕了蠕,却什么也没有说出来。

难不成让对方教她吗?

像是这样当着她的面弹奏一次已经是极大的恩赐。

她是不是太贪心了。

就在她脑子里一片空白之际,那背影却是忽然停了下来传来了一句话,说道:“你想学的话,可以教你喔!”

夭夭随后转过身,又说道:“不过拜师什么的,就免了。”

绮菱顿时眼里狂喜。

不过在夭夭离开了以后,她又觉得挺奇怪的。

是的!

她指的是,夭夭这个人太奇怪了!

表面上,她看上去似乎不太好相处的样子,但是,实际上,她却丝毫没有什么架子。

更重要的是。

这人一点都不藏私,既然你想学,那我教你啊!

而且……

关键是,绮菱完全想象不到自己身上有什么地方,是值得对方这么做的。

对方甚至都没有跟她谈条件。

……

来到美凤院门口。

三年了!

她已经有三年时间没有出来呼吸过新鲜空气。

其实,她这三年来,一直都躲在美凤院里,还有一个原因。

那就是她的年纪还太小了,即便是出来了,很多事情也不能做。

所以,她干脆也就把自己给封印了,等到三年后,再出门慢慢地享受。

饶是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三年了。

但是,对外面的这个世界,还是充满了好奇。

这不!一出来的她,就犹如是把咸鱼放回大海。这里看看,那里瞧瞧。

要不是长得好看,而且气质不凡,别人一定会以为她是土包子进城。

事实上……

彩云就是这么想的。夭夭一会看看街边摊档的香囊,一边看看路边的锅碗瓢盆,就连卖青菜的,她都要好奇地蹲下来看一下。

尤其是路过猪肉铺的时候,让卖猪肉的都差点用刀砍到自己的手指了。

一米七二的她,混在众人当中,便犹如鹤立鸡群。

一路走来,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到她的身上。

而灵动的她,虽然是个公子哥的打扮,但只要眼不瞎的应该都知道,她是女的。

因此街道两旁,茶楼上,所有见到她的人,都被她所吸引。

于是,不少人也是纷纷地议论了起来。

“好一个俊俏的公子哥!”

“是吗?”

在茶楼上的人,其实看得并不清楚。

然而……

卖青菜的大妈就看得很清了。

“这是谁家的姑娘。”

“为什么穿男人的衣服?”

然而……

这个时代,又哪里有规定什么是男人的衣服,女人的衣服。

反正,不都是那个样子,男女之间,区别就在于花色。

但恰好,夭夭所穿的衣服是红白相间。

这完全不同于这个时代的任何一种款色。

这个时代,因为受很多因素影响,比如说衣服脏了不容易清洗,所以,大多数人的衣服都是深色居多,因为弄脏了,也不容易看出来什么,所以,很少有人,除非是那些年轻的女子,大多都还是以朴素的颜色为主,哪像夭夭,不但是一身异常显眼的颜色,而且还是很少见的红白相间,这直接便让她成为了全场的焦点。

彩云也是很快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所以,在姑娘即将要引起更大的骚乱之前,她必须赶紧把姑娘拉走。

她们还是直接去办正事吧,不能让姑娘四处逛了。

再这样下去,恐怕都要引起某些人的注意了。

而且……

下次姑娘可不能再这么穿了,因为这样穿实在是太显眼了!

一边拉着姑娘,彩云一边在给姑娘说着要注意的事。

其实……

要是以往的时候,像姑娘这种的,出门都是坐马车的,但没办法,现在美凤院已经是什么环境,人都养不起了,还谈什么马车。

幸好,租房的地方也没有多远,在过了几个街口后。

房东,一位四五十岁的大妈,已经是在一处等着她们了。

这里是一片密集的民居,环境方面,也算是不错,而且出门就有早餐店,十分方便。

但显然,正因为这样,因为临近街道,所以,白天可能也会比较吵闹一些。

夭夭看了看,其实她不在乎什么吵不吵的,但是……

这房子是不是太小了点?

在看了不一会后,又看了几间以后,她就摇了摇头。

想必,彩云也是看这里便宜,才选了这里的吧。

但是……

这么小的房子,住一个人,她都觉得有点够呛,更别说还是两个人。

这就有点像是城中村的房子差不多。

虽然房子里还有一个天井,但是这真的是天井吗!

都不透光好吗,屋子里也是黑呜呜的。

因此,在看完了以后,夭夭也是直接问道:“还有更大一点的吗?这里太小了。”

大妈便说道:“瞧小……瞧公子你说的,这已经不算小的。左右各有一间,还带一个天井,这都要说小的话,那就没有更大的了,除非,你不是想租房子,而是想租一个院子。”

“有租?”

“有,不过是合租。”

合租,夭夭一听就又放弃了。

她还沦落不到要合租的地步。

“真的没有别的了吗?”

夭夭又不死心地问道。

大妈因为同样是女性,倒也不会觉得夭夭惊为天人,真是什么有钱人,要真有钱,能租她们这吗,在她看来,夭夭就是打肿脸也要充胖子。

于是,没好气之下,也是说漏了一句,“一看公子就是大户人家,既然公子真的不缺钱的话,那可以考虑去买一间,就这不远处,正好有一处宅子要出售,宅子原本的主人是一个富商,因为生意失败,要回老家,于是就想把宅子便宜处理,公子要是真不缺钱,大可去看看。”

“大吗?”夭夭又气死人不偿命地问道。

“大,还带一个小庭院呢。”

“麻烦带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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