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绛珠草
唐森说完了“回神”两字,还真的就离开了“携宝库”,回到了他的房子里来了。他还保持着他进“天圆地方”时的姿势。
他感觉自己身上出了不少的汗,而且,自己的眼睛灼痛的厉害。他赶紧的把眼睛闭上,用手把眼睛揉了揉。等他再次的把眼睛睁开的时候,“怨瞳”已经消失不见了,代而取之的是一双稍微有些浅黄色的眼球。
他把手中那木色原浆的木刀挥了挥,“呼呼”的。
他想着刚刚发生的事情,还真的有点不现实。他装模作样的伸出一只手来,说道:“笔来。”
靠!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那只通体黝黑的马良神笔,真特么出现了。他这次可真的看清了,这真的是一只毛笔。
他想了想,说道:“去。”
通体黝黑的马良神笔听到“去”之后,马上就消失了。
“笔来。”唐森又喊了一遍。那个马良神笔就像个听话的小宠物,应声而至,简直比宠物狗还听话的样子。
“去。”唐森又说了一声“去”。那个马良神笔就又消失无踪了。
唐森知道,他不是在梦境里面,这是现实。他真的在“天圆地方”里见到了“元婴帝君”,他的元婴帝。他还带他去了“携宝库”,他挑了三样好东西,他还让他滴血认主了。他还告诉他,他这滴血认主的宝贝,在现实世界里也能用。
唐森抚了抚额头上的细汗,再次伸出了自己的手,然后他喊道:“鱼骨柳针剑。”
一根小小的鱼骨针,泛着七色琉璃光,出现在他的手掌里,悬浮着,还在那里悬浮着滴溜溜的转。这次他看清了,是个鱼骨针不假,屁股后面还带着个针眼呢。
他没有再去看它,他想他不会再叫到它了。这么一个小小的东西,有什么用处,总不能在那些庸俗的人面前去显摆吧?他说了声“去”,把那个是针又有个名字叫针剑的鱼骨针,送了回去。
他接下来叫了一声“风月宝鉴”。那终极幻境大宝典《风月宝鉴》也是比较听话的,听到了唐森的呼唤,它立马的就出现在了他的手里。
唐森把手中的木刀,还给它放到了槅门和窗帘之中的墙角里。回身走到八仙桌的旁边,坐在一个塑料的小矮凳上。他把手中的这个《风月宝鉴》,在手中把玩着。他看看那个璞玉,又看看那精美的书皮,又看看那把纯金锁,再看看那个露出来两三片叶子的绛珠草,西方灵河岸上的三生石畔的?他一时好奇心大开。
他决定把它当本“书”先瞅瞅看,应该不会被带进幻境里去吧?进幻境修行难道不需要什么秘术法门吗?去他大爷的,不管了。最终好奇战胜了疑虑,他准备先瞅瞅看再说。这或许就是“好奇害死猫”吧?
他发现那璞玉和金锁是穿连在一起的,还连着书本。这就是一个整体吧?它这样是不是就为了不人打开啊?我去,唐森想把它那条连着璞玉和金锁的金链子给扯断。但那链子可是金的啊,他一双肉体凡胎的手,又有那个力气搞得定它?算了吧。你妹的,怎么跟个魔法书一样?
他使劲的鼓捣着那个链子,向上向下,想强行的把它给打开。可金链子还是保留了原样,就是一点缝隙的余地都没有给他留。
他好像有点气急败坏了吧,一时情急暴怒,“怨瞳”竟然忽启忽闭,他刚好向下一扯,趁着“怨瞳”开眼之际,把那金链子从书本上撸了下来。
不知道是《风月宝鉴》知道他要强行打开而自愿,还是“怨瞳”开眼的作用,总之,不管怎样,他打开了《风月宝鉴》。但他怎么看,都觉得这个金链子好像是变长了一样。
他看着那《风月宝鉴》精美的书皮,觉得很美很炫,手摸上去,也很有触感。
他掀开了终极幻境大宝典《风月宝鉴》。他只是好奇,他也没有想过去学什么幻术,他也没有去想过去好好的研究研究,他只是纯粹的想打发一下“富裕”的时间。一个人,如果他不看看手机,不玩玩电脑,他的时间就富裕的能让他自杀个十万八千次,不是吗?
他纯粹的就是想把《风月宝鉴》这本书,当成一本“有趣”的书,去看,去消磨他那“无法安放”的时间。他纯属娱乐,不看手机,闲的“子弹”疼,没事儿找事儿干。
《风月宝鉴》它还真的是一本有趣的书。这本书让唐森安静了下来。唐森他不禁会想,这本书他不是连书名都看不懂的吗?怎么现在除了书名,他都能看懂呢?就像现在的小说书一样,文字也好,插画也好,他都看得懂了。难道是因为滴血认主,让它改变了呈现形态?
他捋着绛珠草那露在书外面的两三片叶子,看了很久很久的书,也只是看了一点点。简介吧,还是前言吧,还是序章吧,他都没有看懂。丫丫个呸的,写的什么破玩意儿!但却总有一种无可名状的魔力存在一般,让他想继续看下去的冲动不断的汹涌。
他感觉着自己有点累了,而且,身上的汗下去之后,他也很不舒服,还有点冷。他准备去先洗个澡,就去睡觉吧。
他准备把书合上,去洗澡,却想起了那个三生河畔的绛珠草书签。把绛珠草书签夹在这里,改天接着再看也不错。
他看幻境大宝典《风月宝鉴》的时候,可是一直的在用他的右手玩弄那个三生河畔岸上的绛珠草叶子呢。他看了那么久的《风月宝鉴》,不自觉的岂不玩了它很久很久?
元婴帝君说过这是三生河畔上的绛珠草吧?长什么样,他还从来没见过呢。他把书本翻到绛珠草作为书签的那一页,展开。
只见那绛珠草有叶也有枝,但却没有结过果,也没有立足于地的根。唐森一看,就好像冥冥之中就知道他是一个“夭折”之物,顿时一阵惋惜,身体随之抽搐了起来。
他看到玉和金锁的时候,都没有这么的惋惜过。他觉得玉和金在物质层面表现不了生命力,而那株绛珠草就不一样了。它曾表现出了顽强的生命力,却没有开花结果,走完一个生命应该走完的路程。
他看着被做成了标本一样的绛珠草,一股热流从他的胸腔涌到了他的喉结,“唰”的从他的眼睛里,冒了出来,顺着他的脸颊,滑到了他的唇边。他情难自已,“啊——”的一声哭了出来。不知情者,肯定以为他“如丧考妣”吧?
绛珠草的叶子,也许是吸收了唐森滴的血的缘故,有点泛发着一点点的生气,但其他的部分还都是干枯的,像流尽了血泪一般,如枯槁朽木,很符合一个“阴干”的植物标本的样子。
他上学的时候,也曾经干过这样的事情。那就是把那些花啊草啊叶子之类的东西,夹在本子里或是厚书里面。等时间久了,去除了水分,却是一个很好的书签。上面再写上些美好的祝词或者是掏心掏肺的座右铭,挺好的。
他把那个说是三生河畔岸上的绛珠草捧在手里,把曾经失去恋人时都没有哭出来的眼泪,照着它哭了个肝肠寸断撕心裂肺。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此时的他,或许是又一次的情感后延叠加到一起去了吧?
像是当年的柳飞嫣,像是当年的黄俊雅,像是前不久的彭瑶,外加上他对年幼女儿心怡的种种思念之情,统统的放进这“一哭”之中了吧!他其实就是个傻子,捧着一株阴干了的书签绛珠草,哽咽出声号啕不止啊啊悲切。不知道的人如果看到了这一幕,一定会当他是个神经病发羊癫疯呢。
他哭的不明不白,又情如潮涌。
终于,他停了下来,把那三生河畔岸上的绛珠草情不自已地放到唇边,来了一个世纪“深吻”。像是要对曾经深爱着的恋人告别一样,双唇亲吻着它的“干径”,它的枝叶,它的脉络。他亲吻了好长一会儿,才放开它。
无情总被痴情扰,
唯有真情忘不了。
看似多情总无情,
痴心一片谁知晓?
他捧着那三生河畔岸上的绛珠草,平复一下自己的心情。过去了的,都过去了。该放下了的,总该是要放下了。
昨天已成尘埃落进黄土,他拖着今天已走进了明天。明天已然已成了今天,那今天也就理所当然的成了昨天。昨天它注定“化作春泥更护花”。
他捧着那株被他亲吻过的绛珠草说道:“晚安!然后,早安!”
突然,那被他亲吻过的三生河畔岸上的绛珠草,像听懂了他的话一样,立了起来。一开始,她泛着幽蓝色的光晕,但随着它滴溜溜的悬浮着旋转,它的颜色变的多了起来,俨然已成了一个自成一体的五彩斑斓的世界。
唐森他感觉着很是神奇。正当他笑着看着这眼前一幕的时候,那绛珠草突然地把杆径插进了他的手掌里。他下意识的要把手掌握住,但却感觉到使不上力气。他手里像捧着一个硕大的七彩肥皂泡泡一样的,只感觉到疼痛,钻心的痛。他“啊,啊”着吸溜着疼痛,咧着嘴,咬紧了自己的后牙槽。
他不是神,也不是关公,更不是石达开,他只是一个千千万万个平凡人中的一个,很普通很普通的一个。他痛了,会喊疼,哭了,也会流泪,爱了恨了,也会沉淀感情,莫名的爆发出来。他渴了,会喝水,饿了,会吃饭,困了,依旧会去睡觉,“想你了”,“也会想你”,最后,无论如何的“都会想你”。
他看着那绛珠草,像是在吸吮自己的鲜血一样,很快的就变的生机勃勃,绿意盎然。它还把它新生出来的根茎,长在了他的手掌里。它活了过来,重新焕发着勃勃生机。随后,一阵灵气光波激荡开去,它消失了。
难道它也被他滴血认主了?不对啊,滴血认主的时候,不是老早都认过了吗?这是什么情况?难道这个绛珠草是单独存在的,和书不是一个整体?
好吧,它活了,他也痛快过了。他累了,是真的累了!
他也不管它三七二十八了,随口说了句“去”,那《风月宝鉴》就应声的消失不见了。
他看着自己的左手手掌,里面留下了一个圆形的印子,像被香烟烫过了一样。他摸了摸不疼。好吧,管它三七二十一,还是三七二十八,也不是什么大事。先去洗澡。
他把衣服裤子一脱,光着个屁股进了沐浴间。当然,也是卫生间,洗衣间。他把淋浴头拿在手里,对着墙,打开开关。
用燃气的热水器,烧水还是蛮快的。不一会儿,他就用热水给他自己做了个淋浴。他用浴巾把自己擦干,然后,再用它把自己裹起来。
他把要换洗的衣服丢进了洗衣机,当然,这个也是他的父母买的。哦,不对,这个是他自己买的。后来回家了,就从外地又寄了过来。或许,这个洗衣机,是他置办过的唯一一件家用电器吧?不是手电筒,因为它好像已经被手机上面的灯取代了。
他从晾衣架和柜子里找出来换的衣服,穿在身上,把浴巾重新的挂回到沐浴间里的挂钩上。然后把手机找出来,设好闹钟,给它充上电。
他也不管了,把灯全关了,上床睡觉。
他已经习惯在今天起来,在明天睡下。他浑然不知,明天已是今天,今天已是昨天。他在今天睡下了,那等待着他的将会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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