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黑色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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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起案件的爆发是轰轰烈烈的,这个以“城市之光”自居的杀人犯挟持了整座城市的居民,将整个城市中的生命都裹挟进了这场极致的表演之中。

任川的案件,是通过网上投票进行的,也就是说,任川的死亡,这个时候并不掌握在杀人犯的手里,而是在大众的手里。

这是一场大众审判。

或者深层次来说,这是一次对警察的挑衅,对法律的蔑视。

第四起案件展开,警方竭力的阻止,但是又迅速的结束,而且是以一种很是惨烈的方式,但是这次,一直站在暗处的高智商杀人犯,却是露出了破绽。

警方的紧急逮捕却仍旧的晚了一步,证据已经被销毁了。

虽然后来又找到了些证据,却仍旧是一幅僵局,即使是一度使得凶手崩溃,但是,最终仍旧是没有任何的结果。

凶手,明明白白的摆在那里,然后,大摇大摆的走出来了警局。

一系列的纠葛继续加深,而凶手也因为这么些事情受到了刺激,所有的事情都有一种逐渐脱轨的趋向。

穆青想着,这个时候整个剧情应该就是属于那种暴风雨之前的平静。

风平浪静,所有的一切都隐藏在看似平常的假象之下。

江亚的逼迫,方木的挣扎,以及亲近之人的离开和死亡,这两个对峙的人,一个是警察,一个是罪犯,推动着整个故事的发展。

中间的曲折暂且的不提,让穆青有些吃惊的是这剧本中最后的结局。

作为主角的方木死亡了,虽然和原著中的下落不明的结局也同样有些不一样,但是作为主角的方木死亡的这个结局却是和穆青曾经了解过的内容是完全不一样了。

其实穆青以前的时候也并没有怎么关注过这部电影中间到底有什么样的曲折,但是也听说似乎因为审核的原因删改了一些东西,不过对于这部电影的结局穆青还是记得挺清楚的。

杀人犯江亚入狱,接受了法律的审判,而方木则是身受重伤之后活了下来,也算是一个比较符合大部分故事中普遍的设定。

幸福大圆满。

而现在的这个情况……

穆青双眼有些失神的看着手中的剧本,仔细的想了想。

“似乎,这个世界对这类题材的限制比没有上一世的那么严厉……”喃喃自语的嘀咕了一声。

毕竟是两个世界,虽然大体上似乎是没有什么差别,但是到底还是在一些地方发生了改变,而这两个世界的影视发展便是这么一个情况。

所以,如果剧本真的是按照这样的设定来拍摄,那么,这个故事想来不管怎样都应该会比他以前看到过的那不电影作品要优秀一些。

穆青忽然的摇了摇头,不再想这件事情,毕竟,这个时候剧组连开机都没有开机,这以后会有什么变故也都还说不定,所以,这其中的事情也不好那么快的下定论。

穆青可不想让自己这边满满的期待之后,现实直接的给他来了个惨烈的大巴掌。

所谓没有希望就没有失望,穆青现在作为一个原著粉的粉丝,实在是不敢想太多的东西,按兵不动是最好的。

转了下笔,穆青扯过刚才推到了旁边的笔记本,整理了下思路,开始记录下自己的一些理解和思考。

……

……

现存大多数以犯罪、破案为主题的电影,但凡能给人以深刻印象的,除了极致的血腥镜头,差不多都是从挖掘人物内心入手,也就是一种对人性的挖掘或对某种现象级品性的反映。

相比较警匪类的电影,犯罪电影更加注重的是对案件本身侦破过程所带来的悬疑感和故事张力,以及主角对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众和平生活的恶势力的抗争,同时又是个人冒险心理或安全感需求的暴露。

所以说,犯罪电影吸引人的更是一种“黑色魅力”。

人类总是下意识的对一些神秘的东西产生好奇的情绪,而对于人类自身来说,那些生活中完全接触不到,或者说只能在报纸网络上看到的一些东西,就那么切实的具有“神秘”的色彩。

就像是明明很是胆小的人,嘴上说着不敢去看那些恐怖电影,但是心里或多或少还是有那么些好奇的,甚至比胆子大的人更具有好奇心,这就是超出自身认知中的“未知事件”所存在的吸引力。

而对于那种似乎离生活很远的残忍劣性犯罪事件,必然会引起一部分人的好奇,或者说是一种猎奇心理。

在这样的前提下,犯罪电影与传统警匪片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基于现实基础上,对情节进行夸张而不夸大的处理,来吸引观众的目光和注意。

于是,这样的电影,故事张力、角色人格魅力以及对现实社会阴暗面的写照成为最吸引观众的地方。

写实的犯罪事件、质感强烈的犯罪场景、黑色的悲剧宿命,构成了犯罪电影独特的魅力,它不避讳暴力,用鲜血渲染的镜头、用最直观的方式让你感受到世界的残酷和人性的罪恶。

那仿佛是我们在当前的世界中永远看不到的一幕。

好与坏、善与恶、犯罪与救赎往往在一念之间的摇摆。

就像是光与暗之间的徘徊。

有光明的地方就有黑暗,因为即便阳光再明媚,也总有照不到的地方,而也只有黑暗才能完美的衬托阳光的明媚,就像是黑暗的地方会有光明出现,因为没有光明就无法衬托黑暗的深邃。

所以,作为犯罪电影的《心理罪之城市之光》讲述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一起连环凶杀案掀起城市狂欢与躁动的故事时,展现了犯罪影片中的罪恶和阴暗,揭开了一场鲜血淋漓且颇具现实性的大戏,它将思考对准媒介拟态环境下的丑态,是一场把城市大众裹挟其中的网络狂欢与娱乐暴力。

当无辜者不再无辜,所有的一切都将陷入什么样的情境?

看过电影《七宗罪》的人都知道,这所谓的七宗罪分别是暴食、贪婪、懒惰、色欲、傲慢、嫉妒、暴怒,其中的每一宗罪行的背后都是一个惨死的冤魂,凶手将每一项犯罪都极具仪式感的呈现了出来,他用自己的信仰杀死他认为该接受上帝审判的罪人。

而在《城市之光》的开篇,接连发生的四起凶杀案,亦颇有精心设计的意味,所不同的是,《七宗罪》背后的着力点在于唏嘘社会人情的冷漠,而《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勾连出的则是教师体罚学生,子女不赡养老人,老人摔倒该不该扶等一系列社会热点问题。

因体罚而导致学生自杀的无良教师、因贪利而将生母逐出门外的逆子、因肆意停放车辆阻碍营救通道的恶人、因只重利益而枉法裁判的律师……

电影前半段的的四起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点,案件受害者生前的行为,都是悖于伦理道德的行为,而这些是事件而不是案件,所以警察抓不了他们,法律无法对他们进行约束。

这些都是所谓的“盲区”。

举个例子,当你打开微博,浏览着一条条热点新闻,江歌案、三色案、各种碰瓷等“案件”,还有诸如上述那些“事件”,甚至排队加塞、广场舞占场地、公交车上让座与否等等“小事”,都能上了热搜。

这些都是起源于那些在游走于光明与黑暗边缘的行尸走肉,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些负面的新闻之所以能上热搜,并不是负面的新闻很多,而是大众在接受信息的过程中有筛选型,是带着情绪看这些新闻。

因为大众对这类人物的恨由来已久,而且对于这些负面事件中的情绪,也是高度一致的:都是站在弱势群体的一方。

一方面,如同电影中义愤填膺的网民一般,对这些“道德上的罪人”加以谴责,另一方面,一双看不见的手,正在以“正义”为名,挑战着城市的底线。

当有一天大众发现,他们口中的虚拟正义被一个叫做“城市之光”的人“实体化”之后,人们心底深藏已久的暴力因子被统统激活,释放出令人胆寒的可怕力量。

因为在大众心中,这个自诩“城市之光”的连环杀手,做了普通人敢想而不敢为的事情,比起将他绳之以法,被他杀死的人才是不折不扣死有余辜。

警察拿他没有办法,一是找不到证据,二是因为舆论的英雄,他已经成为大众口中的“黑暗骑士”。

正邪之辩在失去了衡量的标尺,凶手已经不再那个隐藏在黑暗中、与警察玩着猫鼠游戏的某个人,他可以光明正大的站出来,因为在他背后,后者无数隐藏在显示器背后的支持者——“键盘侠”。

正如“老人碰瓷案”中为碰瓷者辩护的律师任川。

他身绑定时炸弹,网络上的投票,决定他的生死,“城市之光”在这里,给警察除了一道天大的难题,每个鼠标的动作,都是充满戾气的帮凶,每个显示器的背后都是目露凶光的同谋。

这就是矛盾。

所谓法不责众,更何况这些人也并没有真正的触犯到当下的法律,所以,也就更加的肆无忌惮。

而位于这样一次暴乱中的江亚又是一个怎样的角色呢?穆青在笔记本上给自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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