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番外之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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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年前,天地混沌初开,劈开大泽山丘,衍生洪荒四兽驻守四方,是为四方诸神。洪荒四兽镇守四方,保三界太平,得天地安宁,让凡人得以繁衍生息,天界诸神得以安然修行。

也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三十三重天的欲界发生了震动,青龙私动欲念,欲得三界为自己所有。因为青龙率先动了欲念,以至于天地间失去了最初的平衡。

人类始祖女娲,为了平息四兽之祸,创白矖、腾蛇、麒麟以及白泽四大灵兽,抗衡青龙为首的洪荒四兽。四大神兽对抗四大灵兽,场面异常激烈。风起云涌之间,天地变色。摧枯拉朽之势。顷刻间让天地人三界陷入一片混乱。

人间的秩序被打乱,冥界的六道轮回也被洪荒四兽闹得乱作一团。

凡人死伤太多,以至于冥界也跟着动乱。

所有的秩序,都乱了套。

妖魔横行,天地间逢着一场前所未有过的浩劫。

若非玄武动了心思,不想再战,四方大阵根本不可能被四打灵兽攻破。四大灵兽围攻青龙,青龙体力不支,得朱雀以身相护。朱雀灰飞烟灭,青龙伤重难治。临死之前,青龙以自身龙心,护朱雀一魂一魄,坠入冥界轮回之道。

战神白虎深受重创,跌入人间,从此不知所踪。玄武蛰隐人间,也跟着没了踪迹。

当然,洪荒四兽结局惨烈,但是四大灵兽也未见得好到哪儿去。白泽被青龙重创。从此断了仙根,成了凡间的独角兽,从此被人屠戮,逐渐灭绝。而白矖、腾蛇亦身负重伤,修为散尽被打回原形,险些殒命。二兽只能重归天界,重新修行。

唯有麒麟,最后成了凡间镇宅的吉祥物。

青龙到底是上古神兽,历经千万年的修行,虽然战死,但元神未灭。尸身沉入江河大川之中,万年不腐,若沉睡一般,在水中沉寂万年。

只不过千年之前的某一天,突然间天旋地转,江河逆流,仿佛三界之中将有大事发生。神人魔三界都在揣测,到底会有什么大事发生?奈何不管修为多高,即便是上神,亦无法推算出到底出了何事。

唯有一直驻守在青龙尸身旁的重明鸟青灯,意识到这平静的波涛底下,暗潮涌动得厉害。思及青龙乃是上古神兽,如今万年已过,尸身仍旧不腐,想来必有别样造化。

她便一直守在青龙身旁,不离不弃。

只为最初那一眼,竟是沦陷了千年万年,亦无怨无悔。那十里桃林里的玄武分身,亦沦陷在她的世界里,无怨无悔。ad_250_left();

青灯一直在等。等着青龙苏醒的那一日。

哪怕连天上那些上神都来看过,确定了青龙早已元神俱灭,青灯还是不肯相信青龙已死的事实。重明鸟围着青龙的尸身,始终不肯离开半步。

洪荒四兽的消失,使得天地间出现了新的秩序,也让苍枭一族快速崛起。苍枭的狠辣无情,使得这种族群以疯狂的增长方式,掠夺凡人的栖息地。苍枭成为魔界的主宰,开始带领着魔界,做起了侵占三界的黄粱美梦。

苍枭的宗主乃是修行万年的鬼帝,当鬼帝带着魔界冲向三界之际,一道华光刺痛了他的眼眸,也让他在于上神们的对战之中,失去了先机。还不等他撞向不周山的擎天柱,他已被生擒下来。封印在五华山,从此被九大上仙看守,日日承受着打神鞭的痛楚。

青灯是亲眼所见,那一刻,万鸟齐鸣。

天地间华光万丈,让多少人灼了双目。

也是从那一天起,青龙的尸身消失不见。似乎从天地间彻底消散了,宛若灰飞烟灭,再也难寻其踪。在青龙尸身消失的地方,唯有一尾金鲤,自然而惬意的游荡着。

这便是我的前世今生,水光镜里,看得清清楚楚。

今日的连瑾瑜,已不再拥有昔年那张倾世芳华的容脸。她不再是朱雀,也不可能回到最初。如今她是我的妻,我深爱的女子。非人非妖,非鬼非神,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

这样也好,以后再也不必为了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放弃自己最为珍视的人和事。

轻柔啃噬着小媳妇的颈窝,这种滋味果然是极好的。

许是被我折腾得有些痒,有些情难自禁,小媳妇轻声嘤咛,继而推开了我,“别再闹我,小心我再回无邪剑里去,到时候可别来找我。”

我道。“鱼汤喝够了?这般急着走?果然是女人心海底针,还真当是拎起裤子就不认人?”

小媳妇先是一愣,而后红了脸,一拳打在我的胸口,“教你胡说,什么叫拎起裤子——”这话。一贯都是青楼妓馆里那些个姑娘,对着恩客的言辞,如今放在瑜儿身上,她自然是急了。

趁着她着急的那一瞬,我突然的进入。猝不及防,也让她的面颊愈发嫣红,好似能滴出血来。她一下子咬在我的胳膊上,骄哼一声,额上已是香汗淋漓。

事后,小媳妇问我,为何要帮孤孑?

想了想,我便想起了当年的事情。

那时候的驱魔一族。正值?盛。族长孤绝,秉天地间凛然正气,除魔卫道。彼时的驱魔一族,恨极了妖魔,所以对妖魔总是赶尽杀绝。

也是从那时候起,魔界对驱魔一族的痛恨与日俱增。

而我。就是在那时候遇见孤绝的。

我被驱魔一族逼到了尽处,是孤绝出手相救的。当时我一眼就看到了他手中的战骨,战神之骨。他救了我一命,我便与他饮酒至天明。二人促膝长谈,说得都是些废话,醉话。最后,还是我帮着孤绝,将战胜之骨,炼成了无邪剑。

可惜无邪剑始终未能开封,不过孤绝一身正气,每次斩妖除魔的时候,他总能利用驱魔人特有的血。暂时为无邪剑开封。

不过驱魔一族,从孤绝之后,再也没人能打得开无邪剑,包括孤孑。

这战神之骨本就来自白虎,是故带着一定的邪性。

孤孑急于求成,反而催化了战骨的邪性。所以最后才会被无邪剑反噬。而朱雀属火,又是洪荒四兽之一,正好能与白虎融为一处,淬炼无邪剑,成就了这绝世神兵。

我虽与驱魔一族素有交情,到底也没能阻止驱魔人的消失。也许在此后的某年某月某日。我还能再见驱魔一族的踪迹,到了那时候,但愿他们不再见妖就杀,见魔便除。除魔卫道虽是本分,但也要善恶分明,不该一概而论。

俄而。我抱着小媳妇问,“彼时你又是怎样的心境呢?”

她眸色幽幽的望着我,笑得教人心疼,指尖轻柔的抚上我心口处的伤,哽咽着问,“还疼吗?”

我笑道。“你吻一吻,便不疼。”

闻言,她乖顺的将唇贴在我的心口处,长长的羽睫撩过我的肌。肤,我只觉得整个人都有些酥软,轻柔的压着她,掌心在她的腰际来回摩挲着,最后用力握住。

她笑道,“我原想着,你若伤了心,短时间内便不会再找我。等到时日长久,你也会渐渐的淡忘了我的存在。到了那时候即便你知道我以身祭剑,也不会太伤心难过。我知道,带着孩子祭剑,是我的不对。可当时我若不这么做,到时候别说你,就连孩子也会有危险。”

“既然横竖都是个死。我抵死也不能把自己的孩子交出去。所幸你并不知道,所幸师父也未曾告诉你真相,所以我不觉得后悔。我唯一后悔的是,当你疯狂的找我,走遍千山万水,喊着我的名字说你想我的时候,我无法出现在你身边。”

“我的身子我的一切,都化作了冰冷的剑刃。我不敢用力拥抱你,我怕伤了你。已然给了你一刀,我怎么忍心再让你受伤?如今还能与你在一起,我余愿足矣,别无所求。”

我紧拥着她瘦弱的身子。将下颚抵在她的发心,不教她抬头看见我发红的眼眶,“只要你还在,还能留在我身边。便是走遍千山万水,我亦甘愿。”

只要握紧彼此的手,千难万险。早已不再重要。

逍遥人间,不理三界之事。

我与师父终究还是化干戈为玉帛,最后师父与桃仙合了一处。他们倒是迅速,竟然赶在我们之前有了个女儿,而我与小媳妇却落了下风。

我们拼命造人,还是晚了一步。

这两个女娃娃惯来喜欢胡闹,还不待成年便私自跑出去玩,险些没将我们四个吓死。

只听说如今的人间,出了个圣明之君。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马上定乾坤。将这一朝国土治理得井井有条,直教外邦来朝,四海臣服。

正可谓:海晏河清,天下太平。

听说小桃那丫头在人间闹了不少事,最后直接把自己闹进了皇宫里。

嗯,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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