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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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出于天生的嫉妒,打许凝之一来,杨素便时时视线不离许凝之的身体。许凝之与李凌风相谈甚欢之时,杨素则从中注意到,许凝之三四句话之间便会有提到包裹。

杨素自是不知道那包裹的含义是什么,但这许凝之总是旁敲侧击式的提起,显然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

李凌风倒是没有发觉,只是直直和许凝之谈天说地。他也不知道师父传下的这个包裹有何深意。他打开看过,包裹里除了些盘缠书籍,就是一个金色锦盒。

这锦盒李凌风可没打开看过,因为师父特别叮嘱过众人,锦盒不可随意打开。

李凌风自是不知道,这几师兄妹手上的锦盒的“秘密”早已经传开来了。此时西域各地,早有了一种传闻,说是几个锦盒打开,里头是一张羊皮,几张羊皮拼起来,则是一本天山无上神功《混天决》。

混天决之功,在百年前名满天下。传说是大侠林一峰从道德经之中觉悟而来,一百年前,林一峰凭这功夫一人车轮击败武林排行前三百的各色人物,夺得武林盟主之位。

可那林一峰痴迷武学,好争胜负。自习得混天决起,就一直寻觅世外高人比武,最终在天山脚下没了踪迹。

江湖传说,林一峰是在与天山大侠的比武中丢了性命,也有人说,林一峰败下阵之后投入天山门下。

自此之后,《混天决》再未在江湖中出现过。一百多年来,武林各色人物都在秘密寻觅着这一神功。但天山门徒很少有下山的,尚云风下山后,因投奔了吐蕃人。又逢吐蕃人在西域甘凉的残暴,少有侠客再在西域甘凉走动,天山徒弟下山的消息并未传开。自天山四徒下山,克楼兰护于阗和敦煌游侠的名声传遍西域百姓,加上论空惹下了台,国师加查掌控了西域甘凉之后减少了战事和杀戮。中原和西域间之间有了些走动,所以天山四侠的名声传到了中原。

对于武林人士,天山两个字自然很是有吸引力,一是传说林一峰投入天山门下后带过去的那本绝世神功,二是,究竟天山有什么神功能把混天决都给打败?

旬月内,中原的武林人物纷纷走出凤翔往西域走,西域的武林人物也开始向敦煌、楼兰和于阗来,无上的武学本就是学武之人的追求,何况还有无上武学能够带来的名利——称霸武林。

李璇儿所住的客栈里自然也是一样,三日之内已经住满了人,而且,哪怕不是吃饭时间,一楼的大厅里也坐满了人,日日点着茶酒打量着李璇儿的动静。

李璇儿还没发现这些异常,此时她的心里头,除了担心的小师妹旷艳红,就是对张子明的必杀之心。

深夜,客栈里终于没了人,李璇儿洗漱完毕,准备歇息。明日她将去城西的一个葡萄园,今日打听来,说是张子明有一个姘头在那里。

熄灯上床,心里的怨恨让李璇儿久久无法入眠,不知过了多久。屋顶上瓦片的动静让她提起了神来。

这么晚了,是哪里的飞贼开始出来作恶了?想着,突然窗外跳进了一个人来,李璇儿屏住呼吸,看着那影子的动静。

只见那人轻手轻脚的往床边走来,不几步,那人就到了床边,开始翻找着床头小柜上李璇儿的包裹。

“恶贼!看剑!”猛听李璇儿怒吼一声,一道银光在黑夜中闪出。那人倒也迅速,一个转身躲过,看来这人的武功也不低。

“你是谁?”片刻间,李璇儿一指划出,桌上的油灯便把这房间照的通亮,只见一个精瘦黑衣蒙面人立在窗边,冷冷盯着李璇儿。

“你不必知道,不想死的,交出你包裹之中的锦盒来!”

锦盒?他要锦盒干什么?李璇儿长剑横在胸前,怒喝道:“这锦盒是我的,你凭什么要?我看你行这乘夜偷窃之事,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那就不要怪我了!”说罢,那人手中长剑出鞘。只见那剑很是狭长,锋刃薄而凌厉,长剑十分迅速,眨眼间已到了李璇儿眼前。

李璇儿从床上跃起,躲过那一剑,那人又是迅速三剑上来,剑招颇为阴柔刁钻,李璇儿废了大力气才躲过。立在窗前反手极快挑出两剑,出招极是迅猛刁钻,那人竟如知道李璇儿剑路一般,轻松挑挡开来。

“好剑法,在下不知道南平剑侠于师叔与我有何仇怨?”

李璇儿虽未出过江湖世面,但师父没少给她讲解过江湖各门派的武学。这人一使出剑法来,李璇儿便判定这人是南平快剑掌门人于先成。

这人绝不可能会是于先成的弟子,能把剑法使得如此得心应手且不拘泥于固定招式的,绝对是个久历江湖的高手。李璇儿心中疑问,这于先成本是大唐南方武林的仁义大侠,却为何来到此地对一个刚下山的女子动杀招?

锦盒?他是为锦盒而来!这锦盒究竟有什么秘密?莫非......

可师父吩咐不到万不得已不可打开锦盒,且必须保护好锦盒,李璇儿也便只好抱着守护锦盒的心思,奋力接招。

这于先成可不是那些吐蕃莽汉,这人进攻时时虚时实,时快时慢,身法诡异。且这人内力深厚,看似轻盈一剑,接下招来可得费李璇儿不少力气。上下近百招下来,李璇儿尽落下风,手臂胸膛都受了不少伤。

她把锦盒别进腰身,奋力迎战。

可气力最终耗的太快,出招越来越慢越来越力不从心,于先成则依旧迅速,只见他刺出一剑,李璇儿知已经躲不过,便闭眼等死。

猛听铛的一声,李璇儿只觉得腰身一紧,睁开眼来,只见自己已经离开了房间,于黑夜的屋顶间游走,侧身一看,原来是张子明。

“你。。。。。。!”李璇儿正要开口,才觉体内一阵热涌,一口鲜血喷出来,晕了过去。

“少主!旷姑娘留下一封书信!”

清晨,和阗府衙内,尉迟峰刚刚起床,穿着好衣物站在抄手游廊里闭目眼神。猛地,一丫鬟快步走来,手中拿着书信,嘴上慌张说道:“旷姑娘屋内空空如也,已经走了!”

一听此言,尉迟峰一惊,急忙接过书信,只见上头写着一句诗:尔还而入,我心易也。还而不入,否难知也。

这是诗经里的一首诗《何人斯》,尉迟峰心头一凉,他读过这首诗,知道这首诗的主旨——绝交。

这让尉迟峰的心猛地沉沦下来,因为一段时日的相处,他似乎对那个娇小美丽的女子有些心动了。可他也不知道究竟是哪里让他动了心,他不知道旷艳红的故事,更不知道旷艳红的性格和为人。

可他就是动心了。

她为什么急急离开?是自己表现得太热情让她不太适应?

可她答应了母亲要多留些时日啊?哦!是因为肚子里的那个孩子?

她怕我在意那个婴孩儿?尉迟峰想着,猛然一个字涌上心头:追!

“来人!叫凌宇将军带精兵前来,速与我去迎回旷姑娘!”

而此时的旷艳红已经深入大漠,她老早挑好了一匹快马,半夜就启程前行了。往东北行走,沙漠的烈日灼热烤人。旷艳红的身子还是有些弱,毕竟身怀有孕,尽管备足了粮食,还是昏昏沉沉难以坚持。

走了一日,旷艳红已经十分虚弱,就快要晕过去之时,一阵驼铃声响起。

原来是一个妇人和一个小伙子,牧民装扮,打扮朴实,牵着两头骆驼,缓步在沙漠中走着。

“姑娘!我看你一人独行,步履蹒跚,怕是疲惫了吧!”老妇人见迷迷糊糊的旷艳红,慈笑着走上前来,转头向着身后的小伙子喊道:“齐儿,拿些提神药片过来!”

小伙子笑着走上前,清澈的眼睛打量了一下旷艳红,手上比划着什么,口里“啊-啊”的喊着什么,从腰带上解下一个囊袋,从里头掏出几片东西来,递给妇人。

原来是个哑巴。

妇人接过那些如指甲片大小的药片,递给旷艳红,笑道:“这药片呢是从西域的一种树上切下来的,把它含在舌下,会好很多的!”

旷艳红半信半疑,见这俩人很是朴素,心想该是附近的牧民,便接下药片,含在了舌头下。

这药片看样子很像甘草,喊到嘴里很是甘甜清凉,这股清凉犹如清泉水,直冲脑门,旷艳红瞬间就清醒了许多,身体也有了力气。

“谢谢大娘!”

“姑娘,我看你像是有了身孕,怎么独自在这沙漠里行走呢?这环境恶劣,伤了骨肉可不好!”

一听这话,旷艳红脸一红,羞怯道:“大娘,你......你怎么知道......”

妇人哈哈大笑起来,说道:“我是过来人,而且在这险恶环境里生活,也多少懂些医道的!我看你一个人走,这大漠深地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危险着呢!我看你跟我们一起行走吧,多个人有个照应嘛,我们经常在此地行走,不算什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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