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给你介绍个女孩子哇
翌日一早出门,封燊发现地上湿漉漉的。昨晚应该是下了雨,只是他睡得沉没发觉。
看天色,今天天气应该会很不错。
昨晚想好了今早要做早餐,他跑步回来,就准备去镇上市场买些牛肉回来。
香菇就不用买了。
系统第五次签到,奖励了二十斤新鲜板栗。而且第五次连续签到有礼包,里面就有二十斤香菇。
比巴掌还少大一点的香菇,是他生平所见的最大、最肥厚的香菇,味道也最是香浓。
要做牛肉香菇包,只需要去市场买些牛肉回来就行。
经常买菜的人都知道,早点去能买到菜会更新鲜,可以选择的余地更大。
像牛肉那样的东西,通常都是屠宰场杀好了,直接分割打包,放超市里卖了。
菜市场里,都是拉一整块回来分割了卖的,反而很少见。
譬如,兰溪镇就只一个档口有得买,而且每天的量不多。晚一点去,就真的是想买也买不着了。
封燊今天来得早,牛肉还多。就选了一块牛颈肉。
牛颈肉肉质纤维横顺不规则,韧性强,纤维却细。肥瘦兼有,肉质干实,适合做馅。
买了跟香菇一起做馅,能吸收部分脂肪。香菇味道也会更浓香。
他看牛里脊还有一块,也买了,一斤多一点。这是牛身上最好的一块牛肉,下午一道菜基本解决了。
买了牛肉还不够。
做馅,不仅要有香菇和牛肉。想要香味更浓烈,封燊还打算放一些葱。不过市场卖的香葱,他看着都觉得还不够好。
又买了几样菜,在市场边上,看到一家卖干果的店铺,他想了一下,走进去买了五斤杏仁。
随后他开车离开市场,来到溪口村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拐入了一条巷子在山坡上一处院子外停了下来。
看院子门开着,他就喊人:“穆婶……”
厨房出来一个中年女人:“我说谁这么早呢,原来是封燊你啊。”
穆婶笑盈满面:“找你杨叔呢?”她男人是村长,经常有人来找。
“不是。家里葱用完了,市场里卖的没穆婶你种得好。就特地来找你买一点。”
“行啊。你要多少?”
“先买半斤吧。”穆婶种的本地的一种小葱。香味更浓一些。
这种葱矮小,只有二十公分高。比市场卖的那些一尺半长要小得多。产量自然比不上。价格也要贵上一倍。
不过封燊就喜欢吃这种葱。
这样的小葱,以往他家也种着有。有时候,只要一个葱头,切碎了,打一个鸡蛋放碗底。放一点盐
然后加一碗滚粥,搅拌一下,那个香啊……
现在他也有种,可是才刚长出苗来。
村里人多少都有种一些,通常是自家吃。很少卖的。
不过村长家种得比较多,主要卖给给附近村子那些外地来开民宿,或者自己田地不够的人。
给了钱,封燊就打算回去了。
穆婶却没放他走:“封燊,你那里这几天好像都有客人去。是重新开张了?”
她有这么一问,是因为最近这段时间往封燊家开的小车好像不少。
穿过村子,一直往里走的,就封燊一家。
而村子里人口不多,来的车子去了哪里,乡亲们都心知肚明。
封燊家里之前是开民宿的,只不过因为之前封老爷子病了之后才停了。最近几日里,天天有车子往封燊那边跑。
这难免让人误会了。
“不是开张。来的都是朋友。”
他那么说,穆婶心里不是很相信。住山沟沟里,谁家天天有外地千里迢迢来的客人?
“你那里地方好,要开张了生意肯定好。”穆婶也不是专门为了打听他做不做生意,留下他,是另有目的。“你今年应该有二十六了吧。”
封燊脑子里闪过一片大大的红字:前方高能。
“差一个月满二十五。”
“周岁?那也吃二十六的饭了。”老人家都是算虚岁的。
封燊嘿然不语。
“你处对象了吧!”
果然,这是想给介绍相亲的?!
不等他回答,穆婶又说:“要没有,穆婶给你介绍一个。今年就大学毕业的。那女孩子,有一米六几高,跟你也相配。
“人家长相那可是相当水的,性格也好,成绩也好。成绩好说明脑子好,学习也勤奋。她是隔壁镇的,家里就一个孩子,家里人想让她离家近一点……”
封燊笑着说:“我还是单身,正想着自己年纪也差不多是该结婚了。不过穆婶你也知道,我现在欠着一屁股债。人家女孩未必愿意跟我一起。”
“谁还没个难的时候。你也时我从小看着长大的,又不是懒人,只要肯干,日子总能过好。”
封燊欠债,村里人知道的不多。不过村长家是知道的。毕竟银行来催债找不到人的时候,来他家问过情况。
也正是如此,村长大概知道封燊欠着银行多少钱。穆婶也大概听说了一下,也只觉得只是欠着几百万。
不过她觉得,封燊的农庄那么大,又上过大学。有头脑,又是个勤快的。有农庄打底,熬上一段时间,日子就能好起来。
再说,最近几天去封燊家的,听说都是过百万的豪车。所以穆婶还是挺看好封燊的。
封燊笑着说:“那就麻烦穆婶你给那边说说我的情况。如果那边也有意思,我再跟她联系。要成了,我给穆婶你备个大猪头。”
之前人穷,一个月也未必能吃上一顿肉。如果谢媒礼中有一个猪头,是代表对婚事最大的满意,也是对媒人最大的诚意。这种指代,延续了到现在。
穆婶对他的态度很满意:“好,我帮你问问。那边有意思了。我再跟你说。”她就喜欢这样爽快的人,一点都不扭捏。
对于相亲,封燊是不排斥的。
他到现在已经谈过三个女朋友。大学一个,出来工作后,谈过两个。
除大学交的那个是日久生情之外,另外两个都是朋友介绍的,看对眼了,就在一起了。其实是另一种形式的相亲。
在大学交的那个,毕业后分居两地,渐渐就黄了。
出来工作后谈的那两个,第一个性格有些冲突,交往大半年后,双方都无法忍受,大吵一架后就分了。谁都没想过挽留对方。
后面那个……才刚分手一个月。也就是他决定要回来继承农庄,女朋友无法理解他为了一个乡下地方承担上千万债务。
大概也是不愿意离开大城市。
既然如此,只能是和平分手了。
他知道自己日后极有可能要在这里扎根的,如果要找女朋友,最好是愿意留在农村的。至少,能接受他留在农村。
如果对方他看对眼的,而且在明知他负债累累的前提下,还愿意一起的,他只能‘爱了爱了’。
当然,穆婶说的‘长相那可是相当水’也是关键。
他毫不讳言自己好颜色。
不是好色,而是好颜色。
至少有两个成语,可以充分表明人类自古以来就是视觉动物:眼见为实、眼不见为净。
作为视觉动物,他并不觉得注重女朋友的外表有什么不对。
外貌是人给别人的第一印象,也是人发现别人闪光点的最直接、最直观的渠道。
不过,这事成不成还得另说。愿不愿意见面,不是他单方面的事。
对于还没谱的事,不值得投入过多关注。现在他最重要的事,还是怎么帮章伊伊那小家伙吃饱肚子。
比如,有那样的时间不如好好考虑一下,牛肉包要做大的还是做小的;还有栗子杏仁饼该怎么做才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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