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修仙者,武者,孰强孰弱?
凶兽血肉,食之大补。
“铁毛野猪”的肉在城内极为畅销,据说已经被炒到了一斤500块的价格,在那些高档餐厅饭店,一盘“铁毛野猪”肉更是能卖到几千块,就算如此,还是供不应求。
这玩意是二品凶兽,皮厚肉糙,一般的二品武者单对单很难将其杀死,普通子弹打在它身上和挠痒痒一样,否则也不会叫做“铁毛野猪”了。
而且在西北,野猪数量很少。
能够成功进化为凶兽的更少……随着铁毛野猪肉的价格飙升,甚至专门有武者小队在荒野区寻找猎杀铁毛野猪,这便导致铁毛野猪更加稀少了。
苏泽今天第一次出城,在荒野区随意溜达便能碰到一头,堪称运气逆天。
眼前的这头“铁毛野猪”,体型庞大,形似坦克,最起码也有5吨重,若按照一斤500块计算,那便是五百万!
它的毛是黑色的,十分坚硬。
特别是鬃毛,普通人持刀剑都不一定能砍断。
最显眼的是它那一对獠牙,足有1米长,很是狰狞。
而“铁毛野猪”的腹部、背部、脖颈处各自有着深可见骨的剑伤,不过这些伤势对于它那庞大的体型来说都不致命,它的致命伤在头上,甚至还有脑浆从伤口处流出。
苏泽与铁毛野猪厮杀,并未动用法术,而是手持“赤焰剑”近身厮杀,将它斩于剑下的。
这一番厮杀,也让苏泽对于修仙一途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修仙者初期实战能力弱,不如武者?
扯淡!
武者的战斗力,来源于其体质、内劲真气以及功法武技。
论身体素质……
修仙者汲取“天地灵气”而修行,天地灵气入体,本就可以洗涤淬炼肉身!
都说修仙者肉身孱弱,那是对比自身的法力、法宝以及对“道”的运用而言,比如苏泽,如今才炼气三品中期,可单论肉身、气血强度,也接近二品武者了。
武者有内劲真气。
修仙者有法力。
法力不比内劲真气强?
将“法力”当做内劲来使用,不比内劲真气强?
“回去以后,或许可以找几门武道功法练一练……毕竟在外人眼中,我现在是一名觉醒了火系超能力的武者……”
苏泽运转“赤炎真经”,稍稍恢复了一下自身法力。
他手起剑落,削下一块“铁毛野猪”肉,正准备烤着吃……突然双耳一动,持剑爆退,迅速藏在了十米外的一棵大树之后。
很快,一阵嘈杂的脚步声传来。
苏泽藏身树后,悄悄打量着。
四道身影,从黑暗中钻了出来。
为首之人是一位身材壮硕的光头,他背着一把战刀,身高接近1米9。
他身上沾染着血迹,光头上还有这一刀爪痕,气息雄厚,气势十足,应该是三品境巅峰的样子。
另外三人,修为大约也是二品,不过气息却是凶狠的很,一看就是经常在荒野区与凶兽厮杀的狠人。
“看他的样子……莫非是在追这头铁毛野猪……结果被我捷足先登了?”
苏泽心中暗动……
怪不得,自己碰到这头铁毛野猪的时候,它很躁动,直接就怼了过来,估计是在这几人手中吃了亏。
而四名武者,他们自黑暗中走出,一眼便发现了地上的尸体。
“大哥,铁毛野猪被人杀了!”
一人大惊,俯下身将手放在铁毛野猪腹部的伤口上一探,立刻戒备了起来:“血还是热的,死了应该还不到10分钟。”
几人都戒备了起来。
便是那光头武者,体内也有内劲真气勃发。
在荒野区,唯有处处谨慎,才能够活下去。
光头武者目光如电,环视四周,等目光从苏泽藏身的大树上扫过时不由一顿,冲着这边抱了抱拳,道:“不知是哪位兄台杀的铁毛野猪,能否出来一见?”
“被发现了?”
大树后,苏泽倒也没有太过惊讶。
自己并没有学过“敛息”之类的法门,这大树距离铁毛野猪的尸体也就十来米,那光头修为不弱,被发现实属正常。
他手持赤焰剑,迈步走了出去。
此时夜幕已经降临,可身为武者,眼力本就异于常人,那光头武者一眼便看清了苏泽的面容,不由目光微动,心中诧异:“这么年轻?”
其他三人,也投来了目光,打量着苏泽,目中惊讶之色难掩。
能单打独斗,击杀铁毛野猪,最起码也是二品中的好手。
这么年轻的二品?
而且苏泽身上没伤。
除了衣服上沾染了一些血渍外,都没有太狼狈。
说明他击杀铁毛野猪,很轻松。
实力恐怕不止二品。
点子扎手!
三人心中,同时冒出了这样一个念头。
而光头武者实力强,“看”到的更多!
他隐隐感受到苏泽的体内,有着一股令人心悸的“炙热”力量,心中更加惊讶!
超能者?
四人彼此目光交错,那光头武者再度抱拳,对着江河笑道:“我是宁城追风武者小队的副队长刘国栋,这三位都是我的兄弟,小兄弟看起来岁数不大,却能够击杀铁毛野猪,我宁城何时出了这样一位天才?”
在荒野区,互相表明身份,也算是一种礼节,表示没有敌意……当然,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有仇,见了面表明身份,好让你知道是谁杀了你的。
见对方放下了敌意,苏泽不由松了一口气。
当即笑道:“天才算不上,我叫苏泽,也是最近才成的武者,倒是刘队长的追风武者小队,我可是如雷贯耳。”
这句话倒不是恭维。
苏泽是真听过“追风武者”小队。
这支武者小队,在宁城颇有名气。
小队的队长是一名五品武者,外号叫“追风”,网上还有他的事迹,据说他曾遭遇两头六品凶兽追杀,结果安然无恙的跑掉了,身法十分了得。
互相表明了身份后,刘国栋迟疑了一下,而后道:“苏泽兄弟,实不相瞒,这头铁毛野猪是我们先发现的……我们从陶乐将它一路驱逐,本想引到一处凶兽较少的地方动手,哪知道却让它给跑掉了……为了它,我们武者小队的一位兄弟手都废掉了。”
陶乐曾是座县城,如今早已废弃,变成了凶兽乐园,以眼前这几人的实力敢在陶乐动手,估计很快就会引出一大批凶兽被围殴。
“你们想要铁毛野猪的尸体?”
苏泽眉头一挑,开门见山道:“虽说是你们武者小队发现了这头铁毛野猪,可它终究是我杀掉的,按照规矩,这头铁毛野猪便是我的战利品!”
追风武者小队的四人,都露出了怒色。
而苏泽则是话音一转,笑道:“不过我这个人喜欢交朋友……这样,你们给我200万,这铁毛野猪的尸体便归你们,就当是和你们追风武者小队交个朋友。”
这尸体起码五吨。
自己又没开车。
这里距离宁城,起码有三十几公里。
让自己扛着一头五吨多的野猪回城……那不得给自己累个半死?
苏泽本就没打算带尸体回去,只是想搞点烤肉吃,现在还能搞到钱,简直就是意外之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