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绞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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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着这重剑,杨亦还是感觉到吃力。

这可是三十七公斤,折合七十四斤。而且它的长达到了一米五,杨亦背在身上,下面的剑尖几乎拖到地面。整个聚居地当中,杨亦的这一把重剑,绝对是屈一指的怪异。

对付丧尸,讲究的是轻灵,一击即中,绝对不拖泥带水。

而且在面对一些度较快的丧尸时,可以快地撤离战场,远远逃离。

像杨亦现在,背着一柄重剑,近百斤的重量,常人带在身上都是困难,更不用说用于战斗了。一但碰上危险,是背着重剑逃走,还是扔掉武器逃走?面对丧尸时,扔掉了武器,就等于是将性命交到了丧尸的手中。

面对聚居地里一个个惊讶的眼光,杨亦也是强顶着众人火辣辣的眼神一路走来。

“哥的寂寞,你们是不会懂的。”

杨亦自我安慰着,背着重剑,一脚一脚地向着聚居地外走去。

反正杨亦的目的不过是将武器送到自己藏着黄金粮食的地点,这个时间点出,还是足够的。

杨亦的想法,是早日让分身拿上武器。让杨亦有些纠结的,还是分身的铠甲问题,连杨亦也拿不定主意,到底要不要给分身穿上铁甲。分身是以度和轻灵见长,要是增加了重量,度的优势还会在吗?

正当杨亦低头思考着,冷不防撞到了人。

“哎哟!”的吃痛声传来,一个怪事怪气的声音响起:“小子,你他.妈的走路不长眼啊。”

杨亦抬头,入眼的是五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正怪笑地盯着杨亦在看。

“是你们?”

难怪,杨亦正说这个声音这么熟悉呢,敢情还是老熟人。

这五人正是在棚户区里时,经常欺负杨亦的那一伙人,在他们的手里,杨亦没少吃亏,每次都是被揍得鼻青脸肿。好几次杨亦甚至背过气去,如果不是当时的人心还没有坏透,有人救过杨亦几次,恐怕杨亦没有死在丧尸的手中,也死在这几人的手中了。

所谓新仇旧恨一挤涌上来,杨亦脑门充血,死死地盯着他们。

为的,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人,也是最为高大强壮的,他浑身纹着纹身,纠缠成一团,很难分辨出他纹的是什么鬼东西。他叼着烟,眼神里露出不屑的神色:“怎么不能是我们?”

旁边一个耳朵上戴着一个大耳环的人讥笑着:“我正说你杨亦跑什么地方了,原来变得有钱了,住到富人区来了。”

“还好,我们有些运气,也来到这里了,哈哈哈哈……怎么,杨亦,兴奋吧?我们以后还是邻居。”

“看到他,我手就开始手痒起来了,忍不住要修理修理他。”

“兄弟们,你们看看他背的是什么?哈哈,一把塑料做成的剑吗?用来吓唬谁?”

彼此的讥讽响了起来,让杨亦胸膛熊熊地燃烧起一股怒火。

不过很快,杨亦就平静下来,脸上露出一个笑容来,淡声说道:“很好,我也正说找个时间,好好和你们叙叙旧呢。现在正好,免得我跑一趟。”他忽然一指为的那人,喝道:“张帛辉,你是单挑还是群挑?”

张帛辉弹了弹烟灰,眼皮眨了眨:“就你还群挑?”他乐呵呵起来,说道:“正好,今天好好休息一天,找些乐子也是好的。三子!”

三子就是那个戴着大耳环的人,他走了出来,回头问道:“辉哥,是重还是轻?”

张帛辉嘿嘿笑道:“他不是很嚣张吗?往死里打!”

聚居地里的秩序可管不到像这种破事情,这个世界,法律早就崩溃,所有的不过是一些道德在约束着人们而已。打架斗殴在聚居地当中,哪天不是几十上百起,死些人也是正常的,管理局一般不会管。

杨亦涨红着脸,陡然间,整个人的气势变了。

意识在分身的时候,杨亦屠杀过的丧尸,现在计算起来,也有四五百之多。在杨亦的心中,杀戮早就成为了他的一部分,经历过这么多,杨亦的心智早就不是当初的杨亦了。

毫不夸张地说,在聚居地当中,恐怖论起杀丧尸的数量来,众人就是拍马也赶不上杨亦。

就凭着屠杀这四五百只丧尸的杀气,杨亦只要释放出来,就可以冠绝整个聚居地。

此时的杨亦,眼睛里露出了喋血的光泽,在他的眼中,这个三子和一具丧尸没有什么两样。没有犹豫,杨亦将狗腿刀拔出来,然后反手握着,出低沉的吼叫:“给你们一次机会,全给我滚,否则……”

杨亦还在坚持着最后的一道底线。

可惜……

三子也是恼怒起来,他能够感受到杨亦身上的变化,让他有些冷,可是这么多人看着,他不可能退怯。一咬牙,也是拿出他的长刀,说道:“王八蛋,我砍死你。”

杨亦眼孔收缩,瞬间又恢复平静,然后双腿爆,人已经是窜了上去。

一切行云似水,快地接近对方,两把狗腿刀架到了三子的脖子上,然后像剪刀一样猛地一绞合回来。

冲天的血液喷涌而起,习惯性的杨亦,又是一刀插到脑信的位置,一压间……巨大的力量配合着锋利坚硬的狗腿刀,竟然是硬生生将头骨给切裂,里面的脑浆喷挤而出,血白交错在一起,散着浓浓的血腥味。

杨亦双手一甩,冷漠地站着,仿佛他杀的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是一具丧尸。

“妈啊!”

一瞬间的变化,太快了,可是趟在地上的人,却被残忍地杀死,场面绝对的血腥无比。张帛辉几人什么时候看到过这种场景?吓得浑身直打哆嗦,像见了鬼一样,盯着杨亦变得傻傻的。

在回过神间,吼叫着,转身就跑,拼命地跑。

杨亦也没有追,而是扫了一眼被自己残忍杀死的三子,心里颤抖了一下,收刀快地离开这里。

对于杀人,杨亦并不后悔,因为这里是末世,人杀人的世界。

如果你不无情残忍一些,不凶残一些,也许人人都当你好欺负,也许下一刻死的人就是你。

更何况,杨亦如今的意志之坚韧,远远过了他的实际年纪。论起来,还是分身的功劳,因为用丧尸分身的视界,所看到的东西,无一不是考验着人的意志力。一二个星期下来,杨亦早就习惯了,可以坦然面对各种各样的丧尸。

正是如此,杀了人,还是第一次杀人,杨亦才会如此的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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