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趟着中枪

加入书签

出了服饰店,两人行走在商业街上。

“上一次你为什么会接受我买的衣服鞋子?”许秋柔与王学山并排走着,阳光下,将两人的影子拉得老长,像及了一对情侣。这是一种异样的感觉,许秋柔似乎有些享受这一刻。

王学山脸上难得露出一个笑容:“上次和这一次不同,上次为了救你,我弄坏了衣服和鞋子,你买还给我,天经地义。”

王学山的原则,是自己不会去占他人的便宜,但应该是自己的,王学山却不会像伪君子一样去虚伪地拒绝。

对于王学山,短暂的交流和接触,许秋柔似乎更为了解对方。一个不一样的男人,不仅仅是他散出来的气势,还有他的原则。换了其他人,恐怕无法像他一样。

逛街是一件很累人的事情,因为你必需每间店都会进去看一看,试一试衣服。

许秋柔原本以为王学山肯定是受不了,谁知道逛了大半天,王学山的脸上还是平静无波,没有一丝劳累,更没有抱怨,只是跟着自己的身后,手中拎着一堆的袋子。

“我来拿一些吧。”许秋柔不忍王学山全部袋子都提在手中。

王学山摇头:“不用了,这点东西,份量很轻。”

训练基地时,负重就达到5o公斤越野奔跑5o公里,相比起负重训练来,手中加起来才十来斤的衣物,在王学山看来,完全和无物没有什么两样。经过两天的疯狂吸收,增长到2o人力的王学山,单是人形状态下,就拥有2吨的力量。

走了一天,许秋柔也有些累了,找了一间商业街附近的咖啡厅,带着王学山进去休息。

咖啡含有刺激神经的成份在,像这一类东西,平时王学山是不会去碰的。

许秋柔要了一杯咖啡,而王学山依然是一杯开水,就这么淡淡地抿着,然后不时偷瞧一眼对面的女孩。有些时候,王学山表现又很非常,和一个漂亮的女孩在一起,总会让人有一些压力。

女人总是敏感的,许秋柔当然知道王学山不时会瞄自己一眼,然后又不留痕迹地移开。

想到王学山的样子,许秋柔就有一种想笑的感觉。

气氛有些古怪,谈不上暧昧,两人才接触过二三次,只是相互有好感而已。有好感,并不代表就会擦出什么火花来。尽管在许秋柔的内心中,她对于王学山,有着一种莫名感,可这种东西,总需要随缘。

“知道吗?在高架桥上,我一度认为我的生命历程就要结束了,当时绝望和不甘,但又有什么用,像这种事情,让人无力回天。”许秋柔抿了一口咖啡,似乎是陷入到了当时极度恐惧当中。

王学山只是揣着水杯,在听着。

良久,许秋柔才从极度恐惧中清醒过来,她露出一个笑容,如同百花开放:“但这时候,你出现了,然后力挽狂澜。”

王学山当然不可能说如果不是一丝和爱丽丝的神似而被救,也不可能说碰上自己而已,换了其他人,就算想救,也是有心无力。当时轿车的冲击力,达到数十吨,王学山也是彻底暴,才将轿车的势头给止住的,连钢铁都几乎扯断。

许秋柔不笨,当然知道其中有着一些不可告人的东西,毕竟当时的情况,正常的力量,不可能办到。

许秋柔刚刚所说的事,就好像是童话故事,在公主落难的时候,关键时候,王子出现了,然后将公主给解救出来。虽说基本是这样,但真正说出去,恐怕相信的人没有几个。

这一起事故,除了在交警处有记录外,只有许秋柔和力叔,还有许秋柔父亲知道。

“一直在工地当搬运工,时间久了,力气也就练出来了。”王学山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平淡。

许秋柔有些意外,说道:“你现在在工地工作?”

王学山说道:“是不是很意外?”他呵呵轻笑,老实说,社会最低层的人是什么,不就是民工吗?如果真的归类,自己半个月前,确实是民工一列,而且还是最没有技术含量的搬运工。

但又怎么样?

在王学山的眼中,这个社会上的工种,全是平等的,谁也不可能离开谁,更没有贵贱之分,就好比你自认为是社会的精英,但没有建筑工,哪来的房子给你居住?正是这一种心理,让王学山可以坦然从事着搬运工,可以坦然地说出来。

如果王学山愿意,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工作他不能胜任,就凭他的能力。

而且工作真正是为了钱吗?瑞士银行里的5亿美金,在o4年的中国,可以折算回来就是4o多亿,排进富豪榜前十不成问题。不要忘记,其他人的排行是总资产,而王学山完全是现金,完全的两种概念。

一个亿万富翁,有可能他的现金不过是二三千万而已,更多的还是不动财产。

许秋柔猛个摇头,说道:“是有些意外,但绝对不是看不起,你知道,我不是这样的人。”

王学山听到许秋柔的话,有些失神,眼光变得迷离,喃喃说道:“是啊,不是这样的人。”当初的爱丽丝也是一样,从她的眼瞳中,王学山看到的全是真诚,没有一丝歧视。

见到王学山迷离的眼神,许秋柔急了:“学山,你要相信我,我真的不是这个意思。”

王学山笑了笑,说道:“我知道,只是想起了一些事情。”

许秋柔不敢在这个问题上继续说下去,她看了看时间,说道:“时间差不多了,我还要去化妆,我先和你去饭店里,你可以先休息一下。”

王学山没有意见,事实上他对这些,什么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打了车到了安扬饭店,一幢高达68层的五星级酒店,也是安扬市的地标建筑物,耸立在安扬市市中心的边上,占据着安扬大道最佳的位置,占地极广,单是广场就只是略比安扬政府广场小一点而已,但在绿化和布局上,远胜过政府广场。

广场停车场上,处处都是停满的豪车,一些名贵的跑车,这里更是不在少数。

许秋柔的生日宴会安排在这里,不需要多说,王学山也知道许秋柔的家庭背景绝对不简单。

王学山没有什么攀附许秋柔背景的心理,身为兵王,再有财富和权势,在兵王的眼中,都是一条脆弱的生命,脖子一抹也会变成一具死尸。在非洲进行淘汰赛的时候,各种任务都有,刺杀一国总统更是平常。

再有权势,还不是止步于一国之?

许秋柔将王学山带进到饭店的大厅中,指着边上休息的沙,说道:“学山,你在这里等,宴会在八点进行,到时候我让力叔来带你上去。”她有些歉意:“真是对不起,你本应该是这一次宴会的贵客的。”

“没事,你知道,我这个人喜欢的是安静。”

许秋柔离开后,王学山坐在沙上,坐得笔直,眼光直视着前方。

十五年来未曾改变过的坐姿,在训练基地时,王学山可以在自己的房间里,坐在床缘边上,保持这个动作几个小时。看起来很无聊枯燥,但事实上,正是因为太过无聊枯燥,才需要这么做。

训练基地时,什么娱乐也不会有,除了训练,就是呆在自己的房间里。

漫漫的时光,有的只是如同陌路的战友,还有无尽的孤独。当你处在这种环境下,你只能给自己寻找一些不让自己疯的东西来。王学山能够寄托的,就是通过这一种坐姿来调节自己,让自己不会被孤独给折腾疯掉,保持着最佳的状态。

王学山曾经看到过有些人耐不住这种生活,最终是自杀或者疯掉了。

是的,兵王是寂寞的。

“喂,你们看,那小子。”

一个声音在大厅不远处响了起来,一个夹着烟的年轻人遥指着王学山,脸上露出了一个纨绔子弟的笑容:“你们说,这小子是不是装逼想引人注意?这姿势,啧啧,他保持着,就不累吗?”

旁边的几人男女都是衣着光鲜得体,进出这里的人,又有几个是简单的人物?

“还真的是哦!”一个长相精致的年轻女人像是现了新大6一样,她说道:“你说他会不会是当兵出来的,看他的样子,彼有军人的风范。呵呵,兵哥哥耶!”

另外一个长相粗犷的年轻人有些微微恼火:“遥遥,就凭他也配当兵哥哥?”

旁边的人全都是哄笑起来,因为他们知道,屠千华就是军人家庭出生,从小被父亲当成军人一样对待,高中毕业连大学也没有上,就被他父亲塞到了军营里。在退役后,见到程遥遥一时惊为天人,展开了疯狂的追求,但程遥遥却从来没有叫过他兵哥哥。现在见到一个陌生的年轻人,就称对方为兵哥哥,能不刺激到他吗?

“你看看你,知道军人的作风吗?行如风,坐如松,你有哪一点配得上?”程遥遥有些不屑。

屠千华脸上黑,退役了一年,他确实没有当初一样了,在认识了这一个圈内的人后,他也学会了抽烟喝酒,也学会了留恋一些夜总会所,军人的风格,正逐渐退去。

可屠千华却是骄傲的,他不容自己喜欢的女人这么评价自己。

到底是不是真正的军人,只有试过才知道。

屠千华一甩手,大步向着王学山而去,他要证明给程遥遥看,自己才是真正的军人,而不是眼前这个做作的混蛋。

(求推荐票,还没有收藏的朋友,能给个收藏吗?)

{飘天文学.感谢各位书友的支持,您的支持就是我们最大的动力}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

小说相关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