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林中路
“静雪,你怎么了?丢了魂了?”方若璇小心翼翼地问。
“啊?”萧静雪把纸条卷好,“我没事,刚刚学姐给了联系方式和公邮,你们要不要……”
凌江笙把书包甩到后背上,连声拒绝:
“算了算了算了,这门课太玄奥,我等凡人不想再听了。听完这个,我顿时觉得咱们的课还是很好懂的,至少说人话啊。”
“看你那点出息,”方若璇嘲笑她,“这就不行了?还想不想站在金字塔顶端了?”
“不想,太累。”
“那好呀,和我一起看网络小说吧,通俗易懂而且大有乾坤。”方若璇循循善诱。
凌江笙不屑地说:
“这个也算了,我不想站太高,可也不想自降逼格。”
“你什么意思啊?”方若璇有点动气,“你瞧不起网络文学?终有一天你会后悔的,我保证。人啊,千万不要自以为是,否则将来会啪啪打脸的。”
“嗯,行,我等着打脸。”凌江笙笑嘻嘻地跑开了。
萧静雪捻着手中的纸条,说:
“我会继续听下去的,因为……我想经常见到学姐。”
“不是吧?”方若璇大惊失色,“虽然美色当前,诱惑难以抵挡,但你是个女生啊!你不会对她动心了吧?”
“若璇,你的脑回路很特别啊,”萧静雪无语了,“怎么会想到那儿去?说实话,我真的忍不住要模仿刘敬平原来的做法,认她当姐姐了!”
凌江笙又跑回来,听了她的话,就打趣道:
“这年头都时兴认哥哥姐姐么?是因为咱们独生子女太孤独了吗?过去兄弟姐妹被血缘连在一起,今天的兄弟姐妹是根据趣味、由于投缘才在一起的。很妙的感觉!”
“小笙之言深得我心。”方若璇向她抛个“媚眼”。
室友们都不再去听哲学系的课了,只剩萧静雪还在坚持旁听,一次课也没缺过。她最喜欢坐在楚云姝身旁,因为楚云姝打字超级快,老师以4G的速度讲着,她能以wifi的速度记着,还能立刻将老师的话重新组织,变成萧静雪能看懂的文字,于是萧静雪跟不上的时候可以安安稳稳地抄她的笔记。有时老师提到某个人或者某本书,萧静雪没听清或者不知道他指的是哪个字眼,正犹豫着怎么写,楚云姝就好像读出了她的心思,快速地在屏幕上打出人名或书名给她看。
后来,萧静雪索性每堂课都早早赶到,给楚云姝占座,让她哪怕来晚了也能坐到最喜欢的位置上。两个人甚至常常一起自习,一起吃饭,晚上教学楼关门后一起骑车回各自的宿舍。早春的晚风还是很凉的,但萧静雪能感受到友情的热度。当程嘉树来找萧静雪,她不忍心丢下学姐,楚云姝就柔美地浅笑:
“快去吧,去享受幸福吧!”
有一回,萧静雪让楚云姝推荐一本书,她略思索了一下说:
“你先看看《林中路》吧,这本相对容易一些。”
“好嘞!”她百度了之后,将电脑推到楚云姝面前,“是海德格尔的吧?咦,这里有弗罗斯特的一首诗,也叫《林中路》。”
楚云姝认真地看着屏幕,慢慢读了出来,读到后面声音已如呓语般轻幽: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回顾往事: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拥有了不同的人生……”
萧静雪当时还懵懵懂懂,不会察觉到生活中一次偶然的相遇会给她带来什么深刻的提示,也许如风飘过的命运之谶语早已悄悄把未来的走向透露给她,只是那时她还浑然不知。许多年以后,如果她要写回忆录,她一定会想起和楚云姝共同读过的这首诗,也会像弗罗斯特那般说着同样的话:“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拥有了不同的人生。”
同时她也会记得,一个男孩,给她最长情的陪伴;一个女孩,引领她好奇而坚定地向前。
晚上,萧静雪洗漱完,就坐在桌前看书。她漂亮的小脸皱成一团,读到纠结处,脱口而出:
“这都是什么鬼?”
方若璇从她背后伸手,把书翻回封面,吐了吐舌头:
“《判断力批判》,什么鬼?”?凌江笙从书堆中抬起头:
“静雪,自从你跟楚云姝混了以后,逼格直线上升,快爆表了啊。”
“爆表的是云姝姐,我还是小白呢!”萧静雪两手托腮,出神地自言自语,“最近我才发现,我还没想过今后要做什么。过去考北大是我的梦想和目标,现在考上了,还没来得及考虑这个’然后’……认识了云姝姐,我突然想搞学术了——我想走她这条路,争取直博或者保研……”
“那不错啊,”凌江笙赞同道,“你的成绩一向很好,GPA那么高,保持住就可以了。”
“你俩呢?”
“我可不想搞学术,好头疼,”方若璇叹着气,“我对那些经典名著实在是不感冒,看不进去,还是网络小说好看哪!——哎,要是网络文学可以拿来研究研究,那岂不是爽呆了!”?“把爱好变成事业,是我们时代的伟大发明!”萧静雪没头没脑地来了这么一句。
凌江笙在一旁冥想了一会儿:
“我也计划毕业了就工作,最好能当记者,我的偶像是柴静……”
“嗯?不是马克思了?”方若璇逗她。
“喂,把活着的人和去世的人分开好吧?当然马克思也萌萌哒,我超爱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