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凤鸣阁(六)
许是马猴儿之前被许仲污辱的太甚,此时形势逆转,马猴儿自觉有底气了,当然得要把先前的怨念发泄出来。
许仲终究是年纪太小,一直被家里约束着,偶尔做了一回随心所欲的二世祖便被人给怼回来了。加上他又不敢透露自己的身份,所以对于马猴儿的盛气凌人,他已经彻底焉了。
马猴儿可是有四个打手的,他与陈曦才两个人,如何打得过那四个五大三粗的打手?若是还敢还击,不说以后怎么样,但是此时肯定是自讨苦吃。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所以他彻底闭上了嘴巴。
马猴儿痛骂了许仲一会,发现那个叫陈曦的眼神很飘忽,似乎在想着什么事。根本没把他的话听到耳朵里,这还了得?所以他叉着腰,又指着陈曦骂了起来。
“我还道是个什么样的厉害角色,原来不过是个虚张声势的泥腿子。怎么着,在乡下偷了些钱财,进了次凤鸣阁就张狂的连自己姓甚名谁都忘了?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还让雷公子过来,你配么?雷公子的名字也是你叫得的?我看你啊就是活腻歪了……”
陈曦这才回过神来,对着马猴儿眨巴了两下眼,也不理他。而是伏在许仲的耳旁说了两句。许仲一脸紧张的看着他,轻声道:“能行么?”
陈曦笑了起来。“听我的就行。”
许仲点了点头。
两人的这副旁若无人的模样落在马猴儿的眼里,让他的怒火又旺了几分。
不等他发作,陈曦已经携着许仲站了起来。
“不就是一个女人么!”陈曦指着缩在角落里许久未发一言的兰兰道:“给你们就是啦,何必大惊小怪的?至于么?我们骂了你,你也还回来了,这就算扯平了。你把人领去给贵客交代,恕我俩不奉陪了。”
说完他竟真的搭着许仲的肩膀若无其事地往门口走去。
马猴儿愣了愣,然后猖狂大笑道:“想逃?有那么容易?今儿不将你俩脱下两层皮,我马字倒着写!”
他手一挥,身后的三个打手一齐跳了出来,扑向了陈曦与许仲。
虽然门口有人守着,但终究是一个人,如果两个人一齐冲过去,很可能会跑掉一个的。瓮中捉鳖之下若是让人给跑了,这脸可往哪儿搁?所以那三人一出手便是尽了全力。
“跑!”陈曦大喝一声,然后作势便冲,而许仲则是没有丝毫犹豫,埋头便向门口冲去。
电光石火之间,并没有人注意到陈曦其实只是作势虚张声势,他站在那里根本就没动。但那三名打手已经冲了出去了,然后陈曦忽然转身,向着身后的马猴儿奔去。
等到三名打手意识到陈曦竟然是声东击西,真正的目标并不是逃走而是马猴儿时,已经来不及了。等他们止住身势再想转身的时候,陈曦已经近了马猴儿的身。
一只拳头在马猴儿的瞳孔中急速放大,他向来是颐指气使的主儿,哪碰到过这种情况?所以一时愣在了当场,等反应过来时,那只拳头已经啪得一声砸在了他的右眼上。
顿时便是七晕八素眼冒金星,直到此刻,他仍然不敢置信,陈曦竟然敢突然暴起伤人?
然而不止伤人,陈曦接下来的举动更让他吓破了胆……
一拳打懵马猴儿,陈曦又一把掐住了马猴儿的脖子,将其当作了人质。然后迅速的一弯腰,从靴子里抽出了匕首,横在了马猴儿的脖子上。
一番动作如行云流水,看得许仲连连鼓掌。
马猴儿已经被挟持了,那三人就此愣在当场,这时去捉那个半大小子还有什么意义?所以三人加上守门的那人,一共四个人都尴尬的忤着,不知该如何是好。
丢人啊,四个打手竟然没玩得过一个乡下小子……
马猴儿感觉到右眼的痛楚以及脖子上的丝丝凉意,已经被吓懵了,很久都没能回得过神来。
怎么就忽然玩起命来了?他始终也想不明白!
难道这陈曦是亡命之徒?
这次轮到陈曦笑了,先前他以为自己今晚是个配角,没想到最终仍旧成为了主角。而且经此一事,跟许仲算是有交情了,这于日后的助力可是极大的,所以他很开心。
不过在想到威胁自家的幕后黑手竟然牵扯到应奉局时,他又有些不开心了。娘的,应奉局这样的庞然大物可怎么对付嘛,为了对付应奉局,方腊都青史留名了,难道他也得发动人去造反么?
哎……想到此处他觉得一个头两个大。于是无力的挥了挥手,吩咐着那些打手道:“去人把雷华喊来。”
没有人理他,陈曦手上加了把劲,啧啧笑道:“不听?”
马猴儿陡然感觉到脖子上有些痛,顿时心中大骇。他已经认定了陈曦是亡命之徒,当然不敢跟其装硬汉硬扛,否则会丢了命的。所以他急忙吼道:“快去请雷公子啊!”
门口守着的那人嘴巴嗫嚅了几下,唉了一声后终究是转身出门去了。
包间里的气氛有些沉默,于是陈曦笑道:“兰兰姑娘,雷华就要来了,他不是想要听你唱曲儿么?你现在就唱一首,嗯就唱那首雁丘词,算是对他的欢迎吧!”
许是今晚的事太过离奇惊险,兰兰至今仍没回过神来。知府家的公子被人威胁了,可转眼间形势又逆转了。那位陈公子不仅会写词还会拿拳头打人,甚至还敢拿刀子行凶!陈公子好凶啊,她可不敢拂逆他的意思,所以她颤颤巍巍的抱起了琵琶。
等雷华到的时候,她正咿咿呀呀的唱着“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
陈曦很好奇这个雷华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为何别人都不认识许仲,只有他认识许仲?为何马猴儿一直对其尊敬有加?为何老鸨儿提到雷华便瑟瑟发抖?
雷华的出场颠覆了陈曦对其的所有想象。
二十岁左右的雷华面白无须,穿着一身蓝色对襟绸衫,手里拿着一把折扇,身材很修长,头上顶着白色的束发巾。
雷华长得非常好看,好看到让陈曦都有些嫉妒。剑眉星目,五官有如雕刻过的棱角分明。而且雷华的气度也很不俗,说是风度翩翩毫不为过,有长期养尊处优以及饱读诗书所带来的贵气。
陈曦忽然觉得,这样的人物,大概便是那所谓的“翩翩俗世佳公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