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是虫是龙?
李致远只所以在土包山上加建三间平房,就是想着鸡场忙不过来时,招个工人,那三间平房就是给工人的住宿用的。[随_梦]小说WWw.SuiMеng.lā
但他真没打算招女工,孤男寡女的会被人说闲话,尤其是像马金香这样的寡`妇,更容易让人说三道四了。
“有啥不方便的?”马金香道“你是老板,俺是工人,再说俺晚上又不住鸡场……你,你不会只招一个工人吧?”
“鸡场刚建起来,没那么多的活计,我一个人差不多就能做完了,人招多了反而添乱……”李致远说出了心中的想法。
“啥?你一个大老板,还要亲自干活呀?”马金香诧异道。“这不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吗?”
李致远道“婶,你现在把我当老板还真有点早,我现在连一打工的都不如呢……”
“行啦,你就别谦虚了,大伙都说你有好几百万呢!”马金香一脸的不相信。
“纯是瞎编,傻子才相信。”
“致远,你不招俺,俺这日子真没法过了,看样子俺得舍下小樱,去外地打工了。”马金香可怜巴巴地道。
李致远见她这样说,便有些不忍,犹豫了一下,道“好吧,等鸡场建成后,你就来上班吧……”
“哎呀,致远,太谢谢你了!”马金香欢喜着,一双柔滑的嫩手抓住李致远的手激动的摇撼着,一双桃花眼凝视着李致远,泛起一抹感激之色。
“行了,你的事我也答应了,那我的事,你不会拒绝了吧。”李致远抽回了手来道。
“致远,你真要去打野猪呀,你爸妈知道吗?”马金香闻言又慎重起来,她不敢答应。
“婶,你当我傻呀,我年纪轻轻地会拿自已的生命开玩笑,刚刚我看到有野猪破坏俺家的庄稼,我去撵撵……”李致远编了个瞎话道。
“呃,我说呢,你早这样说不就好了,我还当你要上野猪山呢。”马金香悄悄地松了一口气,然后转身便朝屋里走去,“你等着,我这就去给你拿……”
不一会,马金香拿了一杆猎枪和一个小铁盒子,递给李致远道“自从俺家那死鬼走后,这枪就没人再用过了,不知道还灵便不灵便呢……”
李致远接过枪来,用神识探入枪体查了一番,见没有堵塞也没有生锈,便道“能用。”
“喏,这是子弹,”马金香将小铁盒递上来。
李致远接过打开来一看,见还有十发子弹,便又合上道“婶,这枪我要过一段时间再还你……”
“你就拿着用吧,不用还俺了。反正这枪在俺家里也是睡大觉,”马金香道。“再说这家里也没个男人,放几杆枪还挺吓人的。”
“那谢谢你了婶。我着急用呢,就不多说了,”李致远说着便将枪扛在肩头,走了出去。
马金香盯着李致远扛枪的矫健身影,目光有些发直发炽。心里暗道,好有男人味!
李致远出了马金香家的大门,四下里的一望,见周遭无人,便意念一动,将枪收入到须弥戒中,然后回到家里,用座机电话给猪毛脸拔过去。
电话很快接通了。
“喂,老李,又有膘猪卖?”猪毛脸操着大嗓门问道。
“猪毛脸叔叔,是我,小李!”李致远道。
“呃,小李呀,你家是不是又要卖膘猪呀?”
“不是膘猪,是野猪。”
“啊,你小子,又打到野猪了?”野猪肉现在非常的抢手,不但好卖还能卖出大价钱,所以一听说李致远又打了野猪,猪毛脸便是一阵惊喜。
“是呀,而且是活的。”
“活的好啊,千万别弄死了,死猪肉不好卖的。”猪毛脸郑重地交代道。
“那活的野猪,现在什么价??”
“和上次一样,还是那个价,十六。”
“猪毛脸叔叔,上次咱俩在一块喝酒,可是你亲口告诉我的,十六是死猪价,活的野猪,是二十的哟,猪毛脸叔叔,你不会这么健忘吧?”
“咳咳,小李呀,你,你能不能别在叔叔前加个猪毛脸,多难听呀。”
猪毛脸虽然外号叫猪毛脸,但只是人们背地里对他的称呼,表面上大家不这么叫他的,都叫他老朱的。
虽然他知道自已有这么一个外号,但听到别人这样喊他,心里也是一阵的别扭。
“猪毛脸叔叔,你说话要是算话,我就把‘猪毛脸’仨字去掉,称您一声叔叔。”
“你这臭小子,比你老子可精多了,”猪毛脸没好气地道“好吧,就按二十的价,我现在就过去拉……还是在猪场吗?”
“不是,在野猪山山口呢!”
“安全吗?”
“放心吧,全用枪摞趴下了!”
……
李致远摞了电话便朝野猪山赶去,到了野猪山山口,见两头野猪仍旧老实地卧在草丛中,李致远对五百斤的那头野猪发出命令,让它站起来。
那头野猪乖乖站起,李致远将猎枪从须弥戒中取出,装上子弹,然后对着那头野猪的前腿放了一枪。
那头野猪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嚎。
这时候,猪毛脸的大卡车沿着山路已经开了过来,猪毛脸和两个猪场的伙计听到野猪的叫声也是一阵毛骨悚然。
“看样子这小子是真的打到野猪了。”开车的伙计朝着野猪山的方向望了一眼,就望见了山口处李致远的身影,半是夸赞半是嘲讽地道“年纪不大,胆子可真不小,一个人就敢上野猪山!”
“听说他现在建养鸡场呢!”另一个伙计附和了一句。“这是要干大事了!”
“是条虫就伏着,是条龙就傲着,李家这小子有勇又有谋,肯定不是伏着的主!”猪毛脸总结似地道。
这条山道虽不宽阔,所幸过车不多,没给辗坏,又好久没有下雨,所以还算平坦,很快车就开到了山口处。
停下车,三人从车上跳下来,走过去一瞧,当看到那头五百斤重的野猪时,这三人吓得腿直打颤,如果不是李致远站在一旁,他们恐怕已经掉头跑回车上去了。
虽然看到野猪前腿上血淋淋一片,是受了枪伤,但猪毛脸还是指着它犹疑地问了一句“致远,那,那畜生不会伤到人吧?”
“放心吧,要是能伤到人,我还能在这安然地在这站着?!”李致远轻松一笑。
“那啥,致远,你把它撵上车吧,另外,你,你也随车一起过去,帮忙把猪杀了!”猪毛脸畏怯地道。
“叔,你瞧我这都忙活一天了,连口水都没顾上喝呢……”李致远苦了脸色道。
“放心吧,你帮叔杀猪,叔请你吃饭!”猪毛脸拍着胸脯保证说。
“好吧,”李致远一副免为其难的样子。
于是,等猪毛脸三人远远地缩到一旁后,李致远枪打脚踹的、装模作样地将两头野猪给赶上了车,然后吩咐鹰盟和狗护法先回家,就随车一起去了猪毛脸的屠宰场。
活捉一头五百斤的大野猪,这在当地可是一件不小的新闻了,所幸没人报料,否则能把记者招来。
不过,当车开进屠宰场,还是把里面的工人们给惊住了,也吸引了来,男女工人纷纷跑来围观。
因为上次杀野猪的事,工人们对李致远已经不陌生了。
当地民风淳朴而彪悍,勇武的男人自然是遭人敬服。
当听说眼前这宠大而可怕的畜生是李致远一人活捉的时,众工人不由得都议论起来,纷纷对李致远发出敬服之声,有几个女工人在看李致远时,见他长得并不像那些力大如牛的蛮者一样肥大粗鄙,而是一个脸宠英俊身材秀挺的小伙子时,眼神便有些炽热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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