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Hiphop of China:女制作强撩男搭档(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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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更新快穿系统:boss乖乖跟我走最新章节! “好啊,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等会儿可别自己打脸。”

“放心吧。”

安沫瞳有些不自然的揉了揉脸。

这种矫情的样子,她演起来还真有些不适应。不过,为了防止宁兰兰进入自己的战队,每天污染眼球,某女只能先牺牲一下形象。

毕竟,小不忍则乱大谋。

不过,悄悄瞥了一眼站在暗处的女主,她毫不客气的笑了。

这宁兰兰在一边看的,应该更加的不适应吧。她一直崇拜并且想要得到的男人,此刻正和别的女人相谈正欢,甚至刻意讨好。

不过安沫瞳一点都不同情。

你有权利追逐自己喜欢的东西和人,哪怕是已经被占有的。

但是,生命是一件很珍贵的东西。

它是自然世界千万年演化的结果,是男女之欢水到渠成的体现,是一个母亲十月怀胎的艰辛。

你有什么权利,去妄自剥夺呢?

还是安家大小姐的时候,安沫瞳曾经用过很多手段去惩罚人,但从不会滥用私刑。

如果因为害怕有人夺了家产,就暗中请杀手或者下毒——对于从前家里几个外室子这种扭曲的三观,她怀疑或许是宫斗剧看多了。

只是为了争夺利益而已,并没有严重到一定要对方去死的地步。

安沫瞳对于各国各代的公法私法都有研究。

当有人真想要她的命的时候,也会采取一些特别手段。但是,涉及了性命,她一定会交给司法机关。

每一个社会都有自己的规则。

她尊重几千年蛮夷退去后,人类社会法则智慧的结晶。

这不是懦弱。

在现代文明里,道德和法律就是约束和底线。她不是神,任何人都不是。

宁兰兰因为一个男人,让原主葬身大海的行为,根本视人命如草芥!

一个小小娱乐公司总裁的女儿,就敢背地里下这种黑手,那放在更加有权有势的人身上,还不把天捅破了?

宁兰兰的指甲已经陷进肉里。

“ann”

一个在国外总是泡酒吧夜店的女人,凭什么接近洁身自好的覃少?

你配吗?

“下面公布制作人公演的得票情况。”

“获得第一名的是——制作人组合steven,ann!总计得票数17!”

“哇!过半了。”

“年轻人。厉害!”

老鬼比了一个大拇指。

林中路的脸色不太好。

他们本来以为,第一名妥妥的属于自己。

“获得第二名的制作人组合是,林中路,共计得票数为7。老鬼,修,两位制作人获得6票,位列第三。”

小路看了大林一眼。

他俩差点没把“有黑幕”三个字写在脸上了。

第二名?

这第二名有什么意思?

仅仅比最后一名多了一票而已。

而老鬼和修则没有多大反应。

他们对自己的音乐有信心。该选他们的人,不会因为票数而改变自己的心意。

现在年轻人喜欢trap的比较多,那正好是覃邵杰的强项。

再加上他们公演的歌曲,不仅歌词非常抓人,ann的oldschool风格与覃邵杰的trap完美融合。

“hiphop没有对和错,只有你喜欢或者不喜欢。”

何必斤斤计较那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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